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气焊工岗位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气焊工岗位。
2 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专用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 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规程和有关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规程。
2.3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如作业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m,并应采取隔离措施,两瓶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m。
2.4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2.5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
2.6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2.7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
2.8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确保无可燃物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2.9 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10 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2.11 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2.12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熄灭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13 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2.14 氧气瓶的保管和使用者必须认真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规定。气瓶上的颜色字样均按国家统一规定,任何人不得涂改。要保持清洁,并做到定期打压试验,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
2.15 气瓶的储存仓库严禁任何管线穿过,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运送贮存时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气瓶在库内或车间内短距离运输时,应用推车等专用搬运工具,严禁用肩扛运。严禁抛、滑、滚、翻和脚踹。
2.16 气瓶要远离火源(10m以外),使用两种气体的气瓶时,其间距不少于5m,不得剧烈碰撞和日光爆晒,并保持通风良好。
2.17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2.18 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气瓶如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只许用热水(40°C以下)化解。操作者使用的工具和气瓶均不得沾有油脂。
2.19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2.20 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21 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减压器。
2.22 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2.23 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为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2.24 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内。
2.25 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2.26 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27 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2.28 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