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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途径有很多,其中包括越来越热门的美国EB-1C高管。美国EB-1C高管针对特定人群,对于企业主,股东或者高管而言,如果等不了EB-5的排期,那么EB-1C便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途径。
美国EB-1C是美国第一类优先职业C类,即高管,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申请,是面向高管和职业经理人的类别。
作为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以申请获得美国绿卡,是目前最便捷获取美国居留身份的渠道,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居民。
申请条件
对中国关联的要求:
1.在中国已经有运营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
2.在中国正式注册营业,可以提供完整工商注册材料;
3.在中国有办公场所,并有租赁合同或者是证证明办公场所的存在;
4.在中国有一定规模的员工,至少有15人以上的全职员工;
5.在中国有报税记录;
6.过去三年其中一年年营业额超过100万美元。
对跨国经理人才申请人的要求:
1.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国内任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或在国内任高管职务;
2.拥有人事任免权;
3.拥有日常运营的决策权;
4.无硬性学历要求,有学历更佳;
5.年龄28-60周岁。
怎样才算跨国高管
EB-1C跨国高管里面高管的含义。高管是什么意思呢?是通常理解的任意的经理,或者管理层都可以吗?这个实际上是不对的。
美国的关键是什么
美国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
1. “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
2. 美国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中的职位重要性。
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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