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度选择
(1)采用产品实际安装平台的环境温度和诱发温度。就平台环境温度而言,应考虑以下因素:
了解产品的使用地域的气候区;
产品是否暴露于太阳辐射环境或发热装置附近;
周围空气、太阳辐射以及发热装置向产品传热的途径;
产品的实际技术状态(敞开状态或遮蔽状态)。
(2)采用相似产品的温度。相似产品是指具有相似用途、性能和安装位置的产品,如更新换代产品。
(3)采用标准中提供的数据。例如对存储温度,可采用+85℃和+71℃两个温度;对工作温度,通常是采用高工作环境温度。
对用于电子元器件和微电子器件的高温存储试验(不加电应力)、寿命试验(加电应力)、老练试验和失效率试验,可直接采用相应标准中的温度。
2、试验持续时间
下面给出确定试验时间的一些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温度试验时,样品在严酷的高温条件下的总时间不能超过产品寿命的总时间。
(1)高温存储
恒温存储:样品在高温环境中达到温度稳定(内部元器件、组件、模块、部件等的温度也真正达到稳定)后,再保持至少2h,长可为48h。如果存储时间采用48h,将包含温度稳度时间。
循环存储:至少7个循环(24h为一个循环)。若要重点考核“关键材料”或"高温敏感材料”受高温环境的影响,应适当增加循环数。
(2)高温工作
恒温工作:样品在高温工作环境中达温度稳定(判定方法:样品内部热容量大的功能部件或关键部件每小时温度变化不超过2℃ ,若内部元(部)件的温度无法测量,则应根据热分析确定温度时间,以确保整个样品的温度都达到稳定)后,再保持至少2h,然后让样品工作,并使其在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重新达到稳定,开始进行功能和性能的检测。检测完成后,样品停止工作,将箱内空气温度调节到标准大气条件,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达到稳定后,进行全面的外观、功能和性能检测。
循环工作:至少3个循环,多7个循环,但无论3个循环还是7个循环,均要达到高响应温度(由于样品的热滞后效应,高温度响应时段与温度循环的高温度时段可能不一致)。一般情况下,3个循环足以使样品达到其高响应温度。高峰值响应温度的判定方法为:后一循环峰值响应温度和前一循环峰值响应温度相差在2℃之内。
(3)电子和电气元器件和微电子器件
对电子和电气元器件和微电子器件的存储试验、寿命试验老炼试验、失效率试验等的时间按标准和规范中的等级要求来确定。
3、温度变化速率
为避免造成温度冲击,温度变化速率不应超过3℃/min,如果样品大而复杂,一般可相对慢一些,如1℃/min或以下;对小而简单的样品,可以相对快一些,如2~3℃/min。
4、试验顺序
对于高温试验的试验顺序,有三个可以遵循的原则:
(1)为使一个样品能做多个试验,可首先施加使样品损伤小的环境应力,根据这一原则,高温试验可安排在其他试验的前面进行。
(2)为大限度地显示叠加效应的影响,高温试验应在振动和冲击等力学环境试验之后进行。
(3)在研制试验中,为尽量多地暴露问题,以便将产品设计得更好,高温试验可在低气压试验前进行,因为高温会显著影响密封产品的低气压试验的结果。
5、温度监控
在对试验温度进行监测时,温度传感器的位置应确保其所受到的热扩散的影响小到可以不计,并应注意避免受热辐射的影响。
6、相对湿度
高温试验通常不需要控制相对湿度,如温度在+70℃上稳定后,其相对湿度大约为14%。若使用环境中会遇到极低的相对湿度,并且这种极低的相对湿度会影响装备的某些特殊性能,试验时就应控制相对湿度,具体要求可按标准和规范中的要求进行。
7、试验过程中的温度稳定
样品工作以外的任何动作,如打开箱门,会引起样品温度或试验箱温度产生显著变化(大于2℃) ,则继续试验前应使样品重新稳定到规定的温度。
若15min内不能完成样品工作性能检测,则继续检测之前应使样品的温度(必要包含湿度)恢复到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