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电源是供给操动机构、继电保护装置及信号等二次回路的。
对操作电源的要求,首先是要求在配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仍可以保证继电保护和断路器的操动机构可靠地工作,这就要求操作电源相对于主回路电源有独立性,当主回路电源突然停电时, 操作电源在一段时间内仍能维持供电;其次是该电源的容量应能满足合闸操作电流的要求。
操作电源主要分为交流和直流两大类。
交流操作电源一般由电压兀感器(或再通过升压)或所用变压器供电。
CS2型手力操动机构和CT7、CT8型弹簧操动机构采用交流操作,广泛地用于中小型变、 配电所。
直流操作电源往往是由整流装置或蓄电池组提供的。
在10kV变、配电所中,直流操作电源的电压大多采用220V,也有的采用110V。CD型电磁操动机构需配备直流操作电源。定时限保护一般也采用直流操作电源。
直流操作广泛应用于大中型及重要的变、配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