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材质防爆箱外壳技术要求 防爆箱在不同的材质设计理念中有着不同的防爆性能要求,对于现在市场上的防爆箱外壳有着特殊的制作工业,然后在对于防爆箱外壳根据不同环境和要求可分常用的铝,工程塑料,钢板,不锈钢等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要求非标的比如316不锈钢等但是这些材质比较难做价钱相当高的材质,对于现代化企业,所所需要的防爆设备环境,用不同的防爆箱设备,防爆电器产品是具有一定的严格要求的.
对于防爆箱材料——外壳的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铸铝合金防爆箱外壳 Ⅰ类携带式或支架式的电钻(及其附带的插销)、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等的外壳和Ⅱ类电气设备外壳,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含镁量不大于0.5%(重量比)的铝合金制成。也可于外壳表面覆盖有一定厚度的、耐久性强的合成树脂薄膜,或将外壳装入皮套内等方法保护,以避免产生危险的机械火花;铝合金外壳还必须能承受规定的冲击试验。
2.工程塑料防爆防腐箱外壳 电气设备采用塑料外壳时,其塑料外壳必须能承受各种性能试验:其一按规定作冲击试验;其二按规定作热稳定性试验。为了保证塑料外壳正常工作时,不积聚危险静电,对塑料外壳要进行绝缘电阻的测定。
所测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值,必须不大于1×10 9Ω。也可以采用其他措施,例如:外壳尺寸、形状、布置等的合理设计、外壳接地等。塑料外壳还必须采用不燃性的材料制成。
3.具有快动式门或盖结构的防爆箱外壳(钢板焊接或者不锈钢材质) ①内装电热器且具有快动式门或盖结构的电气设备外壳、由断电至开盖的时间间隔须大于电热器温度降至低于电气设备允许高表面温度所需的时间;对于规定的时间间隔,须设警告牌标明。 ②内装电容器,并具有快动式门或盖结构的电气设备外壳,由断电至开盖的时间间隔须大于电容器放电至下列剩余能量所需的时间:
a.1、ⅡA设备为200μJ;
b.ⅡB设备为60μJ;
c.ⅡC设备为20μ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