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名
电子鼻、恶臭检测仪、恶臭浓度仪、恶臭分析仪、恶臭气体检测仪、恶臭气体监测仪、恶臭污染检测、恶臭指数仪、恶臭工作站、恶臭空气污染物检测站、辨嗅仪、异味指数仪、异味分析仪、恶臭气体检测仪、恶臭气体传感器、恶臭气体变送器、恶臭气体报警器、恶臭气体报警器、恶臭气体分析仪、进口恶臭气体检测仪、成套恶臭气体检测控制系统等。
二、恶臭气体来源
硫化氢:牛皮纸浆、炼油、炼焦、石化、煤气、粪便处理、二硫化碳的生产或加工。
硫醇类:
硫醚类:
氨:
胺类:
吲哚类:
硝基:
烃类:
醛类:
三、恶臭气体的危害
据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控制指标有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和臭气浓度。以上九种恶臭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危害如下:
氨: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痰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可出现紫绀、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及水肿、呼吸率快、肺部罗音等。严重者可发生肺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喉水肿痉挛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致窒息,还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X线检查呈支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血气分析示动脉血氧分压降低。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死亡。对粘膜和皮肤有碱性刺激及腐蚀作用,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高浓度时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脏停搏。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人接触553mg/m3的氨气可发生强烈的刺激症状,可耐受1.25分钟; 3500~7000mg/m3浓度下可立即死亡。
三甲胺:有氨味或咸的鱼腥味。遇明火易燃。遇明火或火花爆炸。对皮肤、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接触三甲胺气体后可有眼、鼻、咽喉与呼吸道刺激症状。
硫化氢:硫化氢是一种神经毒剂,亦为窒息性和刺激性气体。其毒作用的主要靶器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亦可伴有心脏等多器官损害,对毒作用最敏感的组织是脑和粘膜接触部位。人吸入70~150 mg/m3,历1~2小时,出现呼吸道及眼刺激症状,吸2~5分钟后嗅觉疲劳,不再闻到臭气。吸入300 mg/m3,历1小时,6~8分钟出现眼急性刺激症状,稍长时间接触引起肺水肿。吸入760 mg/m3,历15~60分钟,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头痛、头昏、步态不稳、恶心、呕吐。吸入1000 mg/m3,历数秒钟,很快出现急性中毒,呼吸加快后呼吸麻痹而死亡。
硫醇:有腐烂卷心菜味。遇热、火花或明火易燃烧并引起爆炸。液体或蒸气对皮肤、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高浓度时可引起肺水肿和脑水肿,甚至可引起呼吸麻痹。轻症者可出现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并有头痛、头晕、步态不稳,也可有恶心、呕吐等。重症者可出现肺水肿和脑水肿,有大量泡沫痰、呼吸困难、肌无力、昏迷、抽搐等表现。高浓度时可迅速引起呼吸停止。
曾有急性中毒病例除神经或呼吸系统症状外,还出现肝或肾损害的报道。
甲硫醚:遇明火易燃烧,遇酸发生有毒气体,遇水发生有毒易燃气体。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对眼稍有刺激作用。吸入或皮肤接触有低毒。过量接触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症者可出现昏迷及肺水肿。尚可继发心肌损害。
二甲二硫:属低毒类。遇热或接触酸或酸雾能分解产生有毒硫氧化物气体。误服或吸入本品可引起中毒。接触后可引起头痛、恶心和呕吐。
二硫化碳:无论对人或对动物, 二硫化碳选择性地损害中枢及周围神经,特别是脑干和小脑,由于急性血管痉挛,致使延脑内重要生命结构丧失功能或发生障碍。其代谢产物可与微量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使多种酶系统或辅酶受到影响,以致破坏细胞的正常代谢。空气中CS2浓度达6000~10000mg/m3时,半小时后即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出现躁狂症样兴奋激动,以致昏迷。浓度为1000mg/m3时,经数小时可引起严重的神经病、视力障碍与精神症状。高浓度环境下短时间内吸入大量二硫化碳蒸气。轻度中毒者可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酒醉样感、步态不稳,也可出现朦胧状态,可伴有眼、鼻刺激症状。重度中毒时出现意识混浊、谵妄、精神运动性兴奋、抽搐、昏迷;脑水肿严重者可出现颅内压增高的表现,瞳孔缩小及对光反应减弱或消失、病理反射阳性,可发生中枢性呼吸衰竭;少数患者可发展为植物状态。皮肤接触后局部可发生红斑,甚至大疱。
苯乙烯:可引起轻微的眼刺激。当接触较高浓度时,可很快引起粘膜刺激症状。患者先有眼部刺痛、流泪、结膜充血,并出现流涕、喷嚏、咽痛及咳嗽等,继之有头晕、头痛、全身疲乏。并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消化道症状。严重者眩晕、步态蹒跚。持续或反复接触会引起严重的皮肤刺激,甚至灼伤。反复接触还引起皮肤干燥或皲裂。
臭气浓度:当环境中的难闻气味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给人造成不愉快感,甚至使人产生食欲减退、恶心、头痛、呕吐、嗅觉失调、情绪不稳定、失眠、哮喘等影响。
大气恶臭气体测试仪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for odor pollutants>
序号 | 控制项目 | 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新扩改建 | 现有 | 新扩改建 | 现有 | ||||
1 | 氨 | mg/m3 | 1.0 | 1.5 | 2.0 | 4.0 | 5.0 |
2 | 三甲胺 | mg/m3 | 0.05 | 0.08 | 0.15 | 0.45 | 0.80 |
3 | 硫化氢 | mg/m3 | 0.03 | 0.06 | 0.10 | 0.32 | 0.60 |
4 | 甲硫醇 | mg/m3 | 0.004 | 0.007 | 0.010 | 0.020 | 0.035 |
5 | 甲硫醚 | mg/m3 | 0.03 | 0.07 | 0.15 | 0.55 | 1.10 |
6 | 二甲二硫 | mg/m3 | 0.03 | 0.06 | 0.13 | 0.42 | 0.71 |
7 | 二硫化碳 | mg/m3 | 2.0 | 3.0 | 5.0 | 8.0 | 10 |
8 | 苯乙烯 | mg/m3 | 3.0 | 5.0 | 7.0 | 14 | 19 |
9 | 臭气浓度 | 无量纲 | 10 | 20 | 30 | 60 | 70 |
10 | 温度 | | | | | | |
11 | 湿度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