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电动挡板门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文件制造。调节式电动挡板门 性能作用值得一看,出口烟气脱硫挡板门主要用于火电厂的烟气脱硫系统中,用来隔绝烟气流通,也可用于其它运行隔离要求比较高的烟风管道中。烟气脱硫挡板风门为百叶窗式结构,挡板可分为单挡板或双挡板二种形式。双挡板门需设置密封空气系统,按零泄露设计。单层挡板门,无需设置密封空气系统,设计密封效率不低于99%结构形式:单层单板驱动形式:电动、气动、电液动。工作介质:烟气材质要求:按烟气腐蚀情况,接触烟气部分材质通常分为普通碳钢、耐酸碳钢、耐腐蚀不锈钢或专用镍基合金。
挡板式隔离门用于烟气脱硫系统吸收塔进、出口或旁路烟道上,或用于烟气脱硝及烟气除尘系统中,风门通常采用百叶窗式双层挡板结构,关断时双层挡板之间通入密封,实现隔离关断烟气的作用。
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烟气挡板性能特点
1.采用单轴驱动双百叶窗式挡板结构,双层叶片中间设计有导入密封空气的密封室,将高于烟气压力500Pa的密封空气通入挡板,使双层挡板之间形成密封空气隔离层,阻断烟气流的通过。
2.风门启闭时间≤60S(可根据用户要求选定)。
3.外部设计有连杆机构,使数个叶片同步开启或关闭。
4.双百叶窗式挡板门设计结构合理,叶片刚性好,运行稳定可靠,百叶窗式挡板叶片密封型式:弹性密封和气密封。
5.双挡板上设计安装有密封风入口阀,通入密封空气后,挡板门密封效率为100%。
6.驱动方式:气动或电动。
7.驱动装置通常采用直联式与风门连接安装。
8.电动装置采用机电一体化产品,具有力矩保护和限位装置并能远方控制操作,电动装置还具有手、电动切换功能以备安装调试、检修时使用。
9.风门与管道的连接方式:法兰密封焊连接或法兰螺栓连接。
10.密封风系统的密封风机和电加热器可由我方选型后成套提供。
4.1.1材料标准:
(1)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2)GB700《碳素结构钢》
(3)GB1348《低合金结构钢》
(4)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5)GB3206《优质碳素结构钢丝》
(6)GB38《螺栓技术条件》
4.1.2质量检验标准:
(1) JB928《焊缝射线探伤标准》
(2)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
4.1.3其他规程规范
(1)JB/ZQ4000.7《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2)DLJ5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
(3)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4)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5)GB332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6)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7)GB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8)GB1801《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 》
(9)GB/T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10)GB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
(11)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12)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上述标准均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有效版本。
如果本技术要求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卖方及时通知买方进行书面解决。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方完全满足这些要求。
4.2 阀门性能考核项目(不限于)
4.2.1 需方参加供方产品的整体试车检验,但需方不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
4.2.2 设备金属结构部分的使用年限保证30年以上。
4.2.3 轴承工作寿命>10000小时(指有效使用时间)。
4.2.4 各润滑油及工作油部件在保证期内不漏油。
4.2.5机械部分在使用寿命期内因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由供方无偿给予更换。
4.3 质量保证
4.3.1 每台阀门的结构、轴承及执行机构等均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4.3.2 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4.3.3 阀门的油漆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同时必须考虑设备的安装地点和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
4.3.4 卖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1)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括主要外购件);
(2)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3)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4) 本规范书中要求的各项试验结果;
(5) 产品零件制造、检验记录。
4.4性能试验
4.4.1 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制造厂试验台上必须进行下述试验(不限于),并提出试验报告。试验前,将试验程序和试验装置通告买方,买方派员参加。
阻力及动力特性试验;
电气设备试验
噪音控制要求: 在距离设备1米远处,噪音应在85dB(A)分贝以下。
4.4.2 下述现场试验(不限于),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由买方组织进行试验,卖方派员参加。
阻力及动力特性试验;
1.烟道截面:D(宽)×W(高)×L(厚);
2.适用介质:冷热烟气;
3.设计耐温:≤300℃;
4.设计压力:±8500Pa;
5.烟气内外泄漏率:“0”
6.驱动方式:电动或气动
7.电源和控制要求:由用户选定。噪声试验电气设备试验
5.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 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
5.1 设备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一层底漆(不包括保养底漆)两层面漆。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面漆,油漆颜色由买方确定。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工作环境条件。
5.2 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5.3 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5.4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5.5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规定。
6.供货范围
6.1 一般要求
6.1.1 本章节规定了协议中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6.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章节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6.1.3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6.1.4 供货清单中设备数量均为一台机组所需,本期工程共一台机组。
6.2 详细供货清单
6.2.1 卖方的任务是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协议的条文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设备清单(按二台炉计)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三号炉电动挡板门 三号炉电动挡板门直径3000*03150(需现场测绘) 台 1
炉电动挡板门 炉电动挡板门直径2020*2440(需现场测绘) 台 1
7.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 一般要求
7.1.1 卖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预中标后, 卖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协议, 并经买方和设计方确认。预中标后一周内应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版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
7.2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挡板式隔离门说明
1、该风门因风道内含有二氧化硫易腐蚀,选用Q235外包316L材质进行设计制作,具有耐温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2、为了使风门门板在高温情况下不易变形,双层板之间设有加强筋,单层板厚度5mm,风门总厚度600mm。风门轴头、轴瓦、轴套、轴分别选用几种不同耐高温、耐磨、耐腐蚀材料制作。
3、电动装置和风门轴连为一体,无间隙,关闭后漏风率小于0.1%。
4、电动装置上设有多功能限位装置,开关到位准确无误。
5、配电柜内设有DCS接口,达到自动化运行效果。
6、具有调整、隔绝共用,调整灵活,隔绝性能好。
7、开关灵活、无卡涩现象,无内漏、外漏现象,轴封良好。
8、全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远程、近距离和手动操作功能。
9、制作工艺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8.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8.1一般要求
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8.1.2卖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8.2工厂检验
8.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8.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1节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8.3 设备监造
8.3.1 监造依据
设备在制造厂制造过程中,业主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工作技术人员,按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有关规定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8.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8.3.3监造内容
8.3.3.1主要项目
卖方列出设备监造内容,买方根据需要可以增加监造内容,卖方积极配合。
8.3.3.2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述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8.3.3.3卖方配合买方工作,并尽可能在通讯、住宿、饮食等方面提卖方便。
8.4 性能验收试验
8.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规范书的的要求。
8.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8.4.3 性能试验的时间: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的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与卖方共同商定。
8.4.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卖方提供,经买方最终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附件9.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8.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卖方列出性能验收试验内容,买方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性能验收试验内容,卖方积极配合,并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8.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在制造厂车间内进行的检验和试验根据有关规范进行。
8.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的装设,由卖方提供,并积极配合。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8.4.8 烟气脱硫系统挡板门设计规范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附件9.4.7和卖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卖方在工厂进行的试验费用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试验结果必须经买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