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 2019年6月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VOCs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
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控制取得积极进展,但PM2.5超标现象依然普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源解析结果表明,当前阶段有机物(OM)是PM2.5的最主要组分,占比达20%-40%,其中,二次有机物占OM的比例为30%-50%,主要来自VOCs转化生成。
同时,我国O3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O3浓度不降反升,成为夏秋季节部分城市的首要污染物。研究表明,VOCs是生成O3的重要前体物。
众所周知,目前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两大元凶分别是PM2.5和O3,而VOCs正是生成二者的重要前体物。
此外,VOCs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VOCs监测、监控需加强
VOCs挥发性强,涉及行业广,产排污环节多,废气组分复杂,无组织排放特征明显。而我国VOCs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点位设置不合理、监测时段代表性不强等问题突出;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
从监管方面来看,缺乏现场快速检测等有效手段,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等应用不足。
重磅装备为VOCs污染控制找到准星
打赢蓝天保卫战分秒必争,用好武器,找对准星,进行精细化管理,必能事半功倍。
重磅装备之——大气VOCs溯源走航车
VOCs走航车系统搭载VOCs监测设备,利用走航监测,首先对大气VOCs以及异味污染源进行快速检测,掌握VOCs与异味污染全貌,锁定重点污染源;之后可针对该污染源现场取证,开展定性定量分析,现场监察执法;同时支持“走航监测-快速筛查”,“在线监测-连续分析”和“执法监测-定性定量”。
快:快速响应,高时空分辨率真:真实准确,精准打击污染准:灵敏度高,助力精准执法全:种类上千,全覆盖无遗漏 重磅装备之——大气光化学观测方舱
大气光化学监测移动方舱配置光化学全因子监测设备,配备集成分析平台,集数据集成、质量控制与数据分析为一体,能够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VOCs种类,掌握浓度水平和变化规律,为臭氧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光化学方舱既可车载走航,也可定点观测,所需设备集成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