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火目的主要是消除淬火时的内应力,稳定组织增加韧性,得到需要的机械性能。因此,淬火处理后的零件必须经过回火处理。对于回火处理来说重要的关键步骤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回火前的准备工作
1) 工件淬火后应经过清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盐渍、污秽之物。
2) 按回火温度将各种零件分类,相同回火温度的零件放在一起。
3) 将回火相同的零件,整齐的装在带有网眼的铁丝笼内,然后将吊入井式炉内加热,细长零件是注意防止产生弯曲变形。
4) 检查测温仪表是否正确。生产中应每开炉时请有关人员校正测温仪表。
第二,回火操作:
1、根据零件所需要达到的性能要求,回火可分为低温回火、中温回火、高温回火及人工时效四种。
a) 低温回火:在150-250℃进行,目的是在不降低硬度的基础上消除淬火后的残余应力,改善马氏体的正方性,减少脆性。
b) 中温回火:在250-500℃之间进行,目的是使零件获得需要的硬度和足够的弹性极限和强度极限。
c) 高温回火:在500-650℃范围内进行,目的是获得较高的韧性及一定的强度和弹性。
2、装炉温度:
井式回火炉可以提高40℃装炉,目的在于避免炉温下降太多。
电极硝盐浴炉可以提高20℃装炉。
3、回火温度
回火温度主要决定于零件要求的硬度,不同材料要求不同硬度与回火温度的关系。
4、保温时间(见表2)
有效厚度 | ≤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
保温时间 | 空气炉 | 40-60 | 60-90 | 90-120 | 120-150 | 150-180 | 180-210 |
盐炉 | 15-25 | 25-36 | 35-50 | 50-65 | 65-80 | 80-95 |
5、 冷却
原则上回火后都在空气中冷却,但应注意:
a) 含合金元素高的零件有回火脆性,回火后应在油中进行冷却。
b) 为清洗方便,也可在热水中冷却。
第三,回火操作时应注意事项
a) 硝盐炉加热温度不得超过550℃,以免过热发生爆炸危险。
b) 重要及批量较大的零件,应首先试回一件,检查硬度等合格后,方可成批装炉。
操作者应注意淬火时的质量,以防止淬火时发生的问题带到回火工作中来,不易于分析生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