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件淬火后一般都要经过回火。用途不同的工件应在不同温度下回火,以满足使用中的要求: ①
刀具、轴承、渗碳淬火零件、表面淬火零件通常在250℃以下进行低温回火。低温回火后硬度变化不大,内应力减小,韧性稍有提高。 ②弹簧在350~500℃下中温回火,可获得较高的弹性和必要的韧性。 ③中碳结构钢制作的零件通常在500~600℃进行高温回火,以获得适宜的强度与韧性的良好配合。 钢在300℃左右回火时,常使其脆性增大,这种现象称为第一类回火脆性。一般不应在这个温度区间回火。某些中碳合金结构钢在高温回火后,如果缓慢冷至室温,也易于变脆。这种现象称为第二类回火脆性。在钢中加入钼,或回火时在油或水中冷却,都可以防止第二类回火脆性。将第二类回火脆性的钢重新加热至原来的回火温度,便可以消除这种脆性。 钢板淬火-回火热处理工艺: 轧件及铸件的淬火-回火热处理工艺一般包含以下3个阶段: 1)把材料加热至奥氏体化温度; 2)“淬火”就是快速冷却; 3)“回火”则是把材料再加热到回火温度,然后缓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