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在阴凉库、冷库中配备智能温湿度记录仪的通知 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为保证药品质量,省局下发了《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夏季督查”的通知》,重点强调对药品储存和运输环节的有效监控,并配备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即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2、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配备数量应与企业仓库面积相适应,除冷库配备一台外,药品仓库原则上每300平米配备一台;并应固定安装在仓库墙壁上与门窗、温控设备距离3米以上,并能于企业电脑连接,输出历史数据,实现企业温度超标报警功能。 3、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必须能够实现至少每三小时记录一次,记录存储时间不少于两年: 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日常监督,督促企业按要求加快安装工作。 根据我国各省药监局的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温湿度要求,我司特开发了新一代的智能电子温湿度记录仪,特点:带声光报警,带数据输出,带时时温湿度的显示,容量大,易携带和没有耗材反复利用等功能。是GSP认证和GMP认证企业的。具体如下:名称:报警智能温湿度记录仪器型号:ZDR-F20 ZDR-11B适用场合: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还有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和净化实验室等等环境。 功能及特点:1、 全程跟踪记录温湿度数据,记录时间长(1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可记录长达3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2、整机功耗小,使用锂电池和外接电源双重供电系统,有交流电情况下不用电池供电,电池可用2年以上。3、记录实验室、精密电子、药房、农林业、仓库、机房、冷库等环境中的温湿度参数的变化,可以随时记录下载,下载的数据可以做成WORD或EXCEL文档,方便研究或上级单位的检查。4、软件有中英文两种版本,可任意选择,英文版具有国际通用性。5、软件功能强大,显示整个过程的zui大小值及平均值,数据查看方便。6、可另配数据拼接软件,将每次下载的数据曲线连接成完整的曲线。7、记录时间间隔从2秒至24小时任意设置。8、大屏显示,操作简单,性能可靠(适应恶劣环境,失电时不丢失数据)。9、可由自己设定温度的上下限;超限,报警器自动报警。2、用随机附带的通讯电缆将记录仪与一般计算机(PC586以上即可)的串行口相连接。2、 在计算机上运行记录仪应用程序,设置好记录仪的记录启动时间、记录周期、停止时间、停止方式等参数。3、 设定完成后脱开记录仪与计算机的连接,将记录仪置于需检测的场合,记录仪开始自动记录(也可不脱机工作,在机计算机上实时显示温湿度变化情况)。检测完毕后,再将记录仪与计算机连接,运行记录仪应用程序,将记录数据下载到计算机内进行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