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62/T1603—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旱作
玉米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条件和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年一熟平作区旱作玉米保护性耕作。 主要技术内容 1.作业条件 (1)深松作业(选择性作业):应根据土壤情况,0—20厘米壤质容重≥1.2克/立方米,黏质土壤容重≥1.45克/立方米的地块,需要进行深松作业。深松作业时,应选择机具适耕条件,一般土壤绝对含水率15%—25%为宜。作业时间在残茬粉碎后表土作业前进行。要求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覆盖,深松深度稳定性≥80%。 (2)表土作业(选择性作业):玉米收获后,立即对残茬进行检查,当地表残茬粉碎覆盖量≥1.5千克/立方米(玉米单产500千克以上),或实施深松作业后需进行表土作业。作业时,土壤绝对含水率15%—25%为宜。表土作业根据残茬处理方式,可以在秋季残茬粉碎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进行;实施深松作业的地块应立即进行。一般情况下,作业深度为5—7厘米。 2.安全规则 (1)安全防护罩未合上前禁止启动机器,机器运转时,禁止掀开或取下安全防护罩。 (2)作业时,禁止
刀片打土。发现刀片打土,及时调整限深轮高度。 (3)作业中禁止倒退,转弯时应将秸秆还田机提起,起落要平稳。 (4)作业时应注意田间障碍物,及时清除机具缠草。 3.作业质量指标 (1)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是在下列一般作业条件下确定的,秸秆还田机在
麦类秸秆含水率为10%—25%,玉米秸秆含水率为20%—30%的条件下作业。 (2)合格切碎长度:麦类≤150毫米,玉米类≤100毫米。 (3)切碎长度合格率≥90%。 (4)残茬高度≤80毫米,≤150毫米(麦茬地夏玉米免耕播种)。 (5)抛撒不均匀率≤20%。 (6)漏切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