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检验、检修周期
3.1.1 管道的检验分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和强度试验。各压力等级的管道的检验周期见表
5。3.1.2 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检验周期可适当缩短;a.工作壁温大于
180℃的碳素钢高压管道b.工作壁温大于
250℃的合金钢高压管道c.介质为氮、氢混合气体或氢、一氧化碳混合气体;d.工作壁温大于
370℃的碳素钢管;e.介质腐蚀性强的。
3.1.3 经过一次全面检验,确认只有轻微的腐蚀、冲刷的管道,下次全面检验可适当延长,但须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1.4 检修周期。低压管道可实行事后维修或改善维修制;中、高压管道的检修可与系统大修同步进行。
3.1.5 阀门的检验、检修可结合设备单体或系统大修时进行。
3.2 检验、检修内容
3.2.1 外部检验
3.2.1.1 本规程
3.2.2所规定的内容。3.2.1.2 定点测厚:a.根据使用情况对直管、弯管、角弯、
三通等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定点测厚;b.测厚点数应按管道腐蚀、冲刷和磨损情况及管径大小而定;c.定点测厚发现问题时,应扩大测厚范围。根据测厚结果,可确定缩短定点测厚间隔期或采取其它措施。
3.2.1.3 外部检查的结果应详细记录在管道档案中。
3.2.2 内外部检验
3.2.2.1 包括外部检查内容。
3.2.2.2 管道和焊缝表面应进行磁粉或着色探伤。无法拆浆的校长管道,可只对有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3.2.2.3 对管道焊缝进行
20%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抽查。对于与容器以焊接形式相连的管段,进行40%的超声波或射线抽查。抽查中若发现有超标缺陷,则应扩大检查,若继续发现有超标缺陷者,应对全部剩余焊缝进行检查。3.2.2.4 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冲蚀情况,对直管、角弯、三通等内表面可用灯光或窥视镜配合检查。
3.2.2.5 对管端丝扣、密封面和
法兰密封面进行宏观检查。对有腐蚀或振动严重的管道,其管端丝扣部位应进行着色或磁粉探伤检查。
3.2.2.6 对双头螺栓、螺帽、透镜垫、
管件和阀门,应进行清洗并检查腐蚀,磨损变形情况,必要时可对双头螺栓、锻制阀体进行磁粉、着色或超声波探伤。
3.2.2.7 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必要时应切取一段
(力求包括焊缝)进行破坏性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冲击韧性(壁厚>12mm)和金相,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能否继续使用:a.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超温超压过冷可能影响金属材料和结构强度者;b.以蠕变率控制使用寿命,使用期限已接近设计寿命者;c.有可能引起高温氢腐蚀的管道。
3.2.3 耐压试验管道和阀门耐压试验的方法见
5.6条。3.2.4 高压管道经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后,应作出可否继续使用的结论,并做详细记录存入管道档案内。
3.2.5 检修
3.2.5.1 管道的检修内容:a.管道更换;焊缝修补;b.高压螺栓、法兰、垫片修理或更换;c.管道的
补偿器、支架、吊卡修理、更换;d.管道的其他附件修理、更换;e.管道的防腐层、保温设施修理。
3.2.5.2 阀门的检修内容。a.阀体和阀盖的修理更换;b.丝杆、阀杆螺母、填料函的修理更换;c.关闭件的修理更换;密封面的研磨;d.阀门传动机构的修理。
闸阀 | 真空阀 | 截止阀 | 水封阀 | 紧急切断阀 | 温控阀 |
控制阀 | 电动调节阀 | 减压阀 | 减温减压阀 | 国标止回阀 | 电站阀 |
球阀 | 蝶阀 | 浆液阀 | 插板阀 | 美标止回阀 | 控制阀门 |
气动球阀 | 刀闸阀 | 调节蝶阀 | 自力式调节阀 | 气动调节阀 | 温度控制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