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正值春耕大忙,家住石坑镇澄上村的曾某均、温某玉夫妇发现好多农户为方便第二天耕田,将自己的
农机放置在农田旁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他们便打起农机的主意。3月27日凌晨3时多,曾某均、温某玉夫妻驾驶一辆黑色无牌嘉陵
摩托车手拖一辆铁斗车到梅县区石坑镇长布村吊罗的水田盗得一部红色腾龙牌
微耕机,随后夫妻俩将盗来的微耕机藏在澄上村家中。当天上午,事主邓某准备到农田继续耕作时,发现昨晚放在田边的微耕机被盗,于是立即报警。 石坑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锁定曾某均、温某玉有重大作案嫌疑。28日下午,民警在其住家发现赃物和作案工具,将其夫妇俩抓获归案。 目前,曾某均、温某玉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官提醒]时下正值农忙时节,农村群众勿因贪图一时方便,随意将农具放置在路边、农田,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