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欧盟委员会交通能源局(EU-DGTE)与欧洲电机和电力电子制造商协会(CEMEP)就电动机分级计划达成了自愿协议(简称CEMEP协议)。该协议对电动机的效率水平进行了分级,即Eff1、Eff2、Eff3。CEMEP规定到2003年Eff3级较低效率水平的电动机的市场份额将削减50%;在2006年后禁止生产和流通Eff3级电动机。由于该协议指标被列入了欧盟环保和节能计划,因此其被视作欧盟各国统一遵守的标准。到2004年已经有36家电动机生产企业先后签署了该协议,且Eff1高效电动机市场份额已上升到7%,Eff3低效电动机下降到8%。
2.美国“能源政策法令”(EPACT法令)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能源危机后,美国能源部组织相关机构积极研究开发高效电动机,并采用市场方式推广高效电动机的应用。但到1988年时发现高效电动机的推广应用速度甚缓,市场占有率还不到20%。
为了改澳大利亚的电动机强制性标准于2004年7月批准生效。新西兰也执行此标准。在澳洲和新西兰生产和进口的电机均需达到或超过此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效率指标。该标准除规定了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外,还规定了高效率电机指标,为推荐性标准,并鼓励用户采用。其数值与欧盟的Eff1及美国的EPACT相近。
能效标识制度
能效标识制度的建立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购买电动机的决定,并激励电动机制造商设计出比最低能效标准规定的指标更高的产品。
1.欧盟电动机能效标识的使用
CEMEP要求各成员电机制造商投入市场的所有电机均需在铭牌上标注分级标识EFF1、EFF2、EFF3。
2.美国电动机能效标识的使用
美国积极推行电动机能效标识行动,即在所销售的电动机上要有明确的能效标识。这样可以使用户更加明确地了解到所购买的电动机属于哪一类效率等级。
欧美实施的“电机挑战计划”
世界各国在制定和实施电动机能效标准的同时,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电动机系统节能工作,挑战计划就是其中的一项非常好的促进措施。虽然它是一个自愿性的参与计划,但是它确实达到了引导制造商和用户生产和使用高效电动机和高效电动机系统的目的。
1.欧盟电机挑战计划
由欧盟能源交通局领导,欧盟联合研究中心管理,其目的为实现电动机系统节能,是一项企业自愿参加的行动计划。任何想实现电机挑战计划目标的企业都可以参加该计划,并且可以自由地选择何时加入或退出该计划。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可以通过经济有效的方法在降低运行费用上得到帮助。
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必须承诺实现降低能耗的量化指标,且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报告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得到该计划的支持。承诺的内容是灵活的,它可以小到单个车间,也可以包括该企业在整个欧洲的生产场所。
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在确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来自欧盟委员会和国有能源机构的帮助、建议和技术支持。他们将从中获得最直接的利益,如降低运营成本、维持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服务质量、展现企业对环保所做出的承诺。
2.美国电机挑战计划
由美国能源部工业技术办公室主管,其目标是在设计、采购及企业电机系统管理方面,通过改进系统方法达到改善企业效率、提高生产力、减排温室气体的目的,也是一项自愿性的计划。
参与企业可以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免费软件(电动机选用和管理软件、泵系统评估软件等)应用和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