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取降价措施就是要使其出售的家电价格低于P1高于P2,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低于P2,但至少要高于P4,以实现激活市场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完成Q1的销售任务,实现获取部分超额利润或正常利润补偿固定成本。这样对企业及早清理老机型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及占用成本,及时回笼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大有益处的。市场对廉价质优的老机型家电的需求还较大。
在我国银行6万多亿的个人存款中,60%的存款集中在30%左右的少数人手中,而70%左右的多数人手中集中了40%的存款。2000年,全国各地拖欠职工工资共计达300多亿元。在中等偏高及以上收入者对老机型家电没有需求,而中等偏下及低收入者手中余款有限的背景下,象廉价质优的25英寸及以上的老机型彩电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广大农民家庭的吸引力还是巨大的。家电降价销售就有了其巨大的购买群体。
加入WTO在即,迫使家电厂家不得不做出战略性调整,腾出资金用来开发和生产技术含量高、消费者乐于接受的能与国外家电厂家生产的产品抗衡的新产品。因此,降价出售占用大量资金的老机型,对家电厂家而言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