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数据至少应包括:故障设备编号,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故障原因,与故障设备直接相关的各种记录设备所采集的故障数据,必要的非直接相关设备的故障数据,系统中枢纽点的U、I、P、Q,发电机在故障时的参数变化记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录波器的型号、定值及动作行为。
数据的来源及维护原则故障数据应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至国家指定的机构。上报工作宜以网省局为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故障数据应按故障填报,重点是220kV及以上系统的故障数据。网厂分开后,可通过并网协议或强制性执行的行标、国标来保证其故障数据的上报。汇总后的故障数据,由国家委托的科研机构进行研究,建立故障数据库,并负责数据库的维护,适时发布研究成果。提炼出典型故障数据后,修订保护检验规程,制订相应试验标准,预装至各类微机型试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