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七年之前,“以产顶进”政策首次孕育而生。1998年,由于亚洲金融风波冲击,我国经济面临很大的困难,广州电机行业需求不足,在加工贸易发展中,出现国企、外企不平等竞争现象。加工贸易企业一直使用进口钢材,主要是采用来料、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实行免税或先征后退。而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却要征17%的增值税,与进口钢材不能公平竞争,限制了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
这年,国家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钢材,解决与进口钢材在税收政策上不平等问题,经国务院多次讨论研究,专门制订了钢材"以产顶进"政策。在1999年至2001年之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又先后联合发出系列细则,将这一政策逐步加以完善。2005年,该政策被取消。
据了解,1998年实施了“以产顶进”的政策之后,广州电机修理厂替代进口量呈逐年增加态势。1999年以来,国产钢材进入加工贸易市场共顶替进口钢材3000余万吨。其中完成"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指标2000多万吨,占加工出口企业消耗钢材总量的30%。2005年1--5月份,"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完成数量指标创历史最高水平。37家列名广州电机企业累计完成"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签约253.06万吨,比2004年同期多完成27.51万吨,同比增长13.86%;累计发货量同比上升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