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条的现场保管
焊条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前的烘干要求应符合JB/T3223--1996(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管道用焊接材料的现场保管及焊前热处理应注意以下方面:
(1)管道焊接用下向焊条,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同批号的质量证明书。
(2)下向焊条严禁受潮气、雨水、雪霜及油类等有害物质的侵蚀,应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
(3)焊条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烘干,说明书规定不明确时,应按下列要求烘干。①低氢型下向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保温时间为1~2h。②纤维素型下向焊条在严重受潮的情况下应烘干,烘干温度为70—80℃,最高不得超过100℃,保温时间为0.5一lh。
(4)焊条烘干、发放、回收应设专人负责,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5)经烘干的低氢焊条,应存人温度为100—150。C的恒温箱内,随用随取。
(6)现场使用的低氢焊条,应存放在性能良好的保温筒内,且不超过4h。
(7)施工现场当天未用完的焊条应回收存放,低氢焊条重新烘干后应首先使用。烘干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8)药皮出现裂纹、脱落等影响焊接质量的焊条不得用于管道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