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秤仪表内的蓄电池使用后要及时充电,否则将损坏蓄电池;
2、当电子秤仪表上的欠压指示灯亮时,请尽快充电,充电指示灯由红色变橙色表示已经充满;
3、如果电子秤长期不使用,为避免电池自放电造成的损坏,请务必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10—12小时持续充电。(只要插上充电器,无论开机与否,系统均自动对内部电池充电,建议关机对电子台秤进行充电。)
4、严禁电子秤淋雨或者用水冲洗电子秤,特别是秤的内部,严禁进水。
5、电子秤勿置于高温、潮湿的环境中。
6、严禁撞击、重压,即使产品处于停止工作状态,秤台上也不得施加大于最大秤量的物品或压力。
7、电池严禁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