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设备队主要的危险是发生电击和电伤。所谓电击,就是在电流通过时能使全身受害,仅使人体局部受伤时称为电伤。最危险的是电击。
电流对人的伤害是:烧伤人体,破坏机体组织,引起血液及其他有机物质的电解和刺激神经系统等。
电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通过人体的电流强度、作用时间及人体本身的情况等因素有关。事实证明,通过人体的电流在0.05安培以上时就要发生危险,0.1安培以上肘可以使人死亡。触电的时间愈久,危险程度愈大。若触电时的电流在0.015安培时,人就不易脱离电沅。
人体有一定的电阻,尤共是皮肤的电阻较大。在每一原形接触面上的电阻约在1000一180000欧姆之间。在皮肤潮湿时电阻会显着降低。如果电阻越小,在一定的电压下通过的电流就越大,危险性也越大。一般说,当电压在45伏特以下时,电流通过人体是安全的。因此,安全电压(如安全灯)应在45伏特以下。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在已损坏的设备(如、导线、电气开关等)上工作;
(2)接触了带电的棵线或破旧的导线;
(3)没有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不良;
(4)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具。
安全使用电气设备除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则外,应注意下列基本安全知识:
(1)电线外面的绝缘如有破损,不得将就使用,必须将绝缘包好;
(2)经常检查各电气设备的按地装置是否脱开;
(3)推、拉电气开关的动作要迅速,脸部应闪不并应戴好必要的防护用久;
(4)检查马达外壳温度时,宜用于背接触外壳,不可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吸住脱离不开;
(5)不熟悉电气设备的人不可乱动或擅自修理没备(6)清理电器设备时不得用水肿或用湿布擦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