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环境适应性要求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承受以下环境条件的影响:
a)GB/T 15211—1994中5.1严酷等级4的高温环境;
b)GB/T 15211—1994中5.2严酷等级6的低温环境;
c)GB/T 15211—1994中5.6严酷等级4(工作)、2(寿命)的恒定湿热环境;
d)GB/T 15211—1994中5.4严酷等级1(工作)、2(寿命)的机械振动环境;
试验中功能正常,不应产生漏报警和误报警。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承受以下电磁干扰的有害影响:
a)GB/T 17626.2—1998中严酷等级3的静电放电干扰;
b)GB/T 17626.3—1998中严酷等级3的射频电磁场干扰;
c)GB/T 17626.4—1998中严酷等级3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
d)GB/T 17626.5—1998中严酷等级:电源线不超过3;直流、信号、数据、控制及其他输入线不超过2的浪涌(冲击)干扰;
e)GB/T 17626.11—1998中,严酷等级:40%UTl0个周期的电压暂降;0%UT10个周期的短时中断干扰。试验中功能正常,不应产生漏报警和误报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