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系统的防护
设计依据
根据GB 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第五章:防雷设计;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六章:防雷击电磁脉冲;第四节,第6.4.1至6.4.12条LPZ1区对电涌保护器(SPD)的要求及YD/T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第五部分:SPD 的选择;第5.3条:信号线用SPD;第5.5条:计算机、控制终端、监控系统的网络数据线用SPD的要求,参照IEC 61643-3 《低压系统的电涌保排器》 第3部分《在电信系统中SPD的应用》和IEC 61644-1 1997《通信系统用SPD》标准要求,对于通信线路的防护,需对设备进线缆线使用8/20μs波形、通流容量3KA的信号电涌保护器将数千伏的线路感应雷击过电压限制到设备允许值。
实施方法
在有线话音通信系统,与程控交换机连接的线路有外线上各安装一套DPA M CLE RJ45B 48通信线电涌保护器,用于通信线路的防雷保护。
在重要会议室内外线、重要管理人办公室内外线、重要实验机构办公室内外线及区域值班室内线通讯线上各安装一套DPA M CLE RJ45B 48通信线电涌保护器,用于通信线路的防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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