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汽车衡应由专职衡器操作人员使用和维护,衡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操作和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子汽车衡的技术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要领,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应有较熟练的处置能力。
2、电子汽车衡经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后才可使用,不的破坏电子汽车衡的印封,不得对系统部件进行更换,调整不的轻易改动系统设置。
3、使用前应检查连接线是否松动,折断,接地线是否牢固.。
4、使用前仪表开机预热10分钟左右,仪表通电后会进入开机自检,证明系统正常后进入到操作状态。
5、秤台四周间隙内不的卡有石子,媒块等异物,秤台与四周限位螺栓不的发生碰撞和摩擦,各配套部件性能良好,秤台的过载保护装置要经常调节在规定位置。
6、车辆开上秤台应直线行驶,车速低于5km/h,然后轻轻刹车,并尽可能停在秤台中心位置,车停稳后称量。
7、过衡车辆的整体重量之和不得大于电子汽车衡的大称量,以免损坏部件。
8、称量后车辆驶入秤台,检验空秤,确认称重显示仪表回零后,才能确定称重结果有效。
9、称重结束后长时间不过衡时,必须切断称重显示仪表电源,以免烧损元件。
10、禁止在秤台上进行电弧焊作业。
11、秤台及四周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积水和其它杂物污染,特别是接线盒内应干燥清洁,盒内干燥剂要定期更换。
12、为延长使用寿命,对称重传感器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13、电子汽车衡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有关部门配合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并经鉴定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