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撤销暂停535个矿用电缆产品安全标志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井工矿山电缆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矿用安标产品的监督管理,严防矿用电缆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要求,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对全国308家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缆生产单位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安全性能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多数生产企业对电缆安全性能的控制能力、产品检验能力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生产质量过程控制执行比较好。绝大部分矿用电缆安标产品的阻燃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通报》同时指出了部分矿用电缆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中小生产企业管理松散,责任体系不健全,缺乏诚信意识,个别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过分缩减成本,降低了产品质量;二是一些生产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专业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提供长期、有效、稳定的技术保证;三是有的企业存在电缆成品安全标志标识使用不规范,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缺失,检验纪录弄虚作假的现象;四是有些生产企业取证后不能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