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热系数测定仪核查总则
1、核查目的:为确保导热系数测定仪在两次检定之间能够准确正常运行,制定期间核查。
2、核查次数:在每个检定周期(即两次相邻检定之间)中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
二、导热系数测定仪核查内容
1、检查外观应标志齐全,配件完整。
2、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3、按专用参比板与设备标定,误差不超过5%为合格。
三、导热系数测定仪核查用主要器具:标准参比板
四、导热系数测定仪核查方法
1、外表检查:检查外观应标志齐全,配件完整。
2、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3、参比板应放在室温干燥处,防止损伤和暴晒。使用前应在378±5K干燥箱内干燥48小时以上,参比板质量恒定后才可以使用。装置施加在参比板的压力应在l.2KPa范围内。使用时参比板的冷面和热面温度差应控制在20-50K。使用温度270-373K,最高温度不超过423K。专用参比板分别与设备标定,两次误差不超过5%为合格,反之不合格,需重新检定合格后使用。
五、导热系数测定仪结果评定
1、检查外观应标志齐全,配件完整。
2、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3、按专用参比板与设备标定,误差不超过5%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