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冲击试验箱绝不能试验的物质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转载   2019-10-04 阅读:282

  高低温冲击试验箱主要使用于对电子电工、汽车摩托、航空航天、船舶兵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相关产品的零部件及材料在高、低温(交变)循环变化的情况下,检验其各项性能指标。或许很多用户不知道高低温冲击试验箱并不是所有零部件及材料都可以进行检测的。下面来具体说说高低温冲击试验箱在试验过程中绝对不能用于对下列物质或含这些物质的试验: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2、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二、可燃物:
  1、自燃物: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红磷。
  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氧化物性质类:
  (1)氯酸钾、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2)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铵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3)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4)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5)次氯酸钾以及其它的次氯酸盐类。
  (6)亚氯酸钠以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三、易燃物:
  (1)乙醚、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2)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3)甲醇、乙醇、二甲笨、酸醋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低于30℃的物质。
  (4)煤油、汽油、松节油、异戊醇、酸醋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四、可燃性气体:
  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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