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生产调度系统是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的职能机构。它的任务是在生产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依据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发现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实现安全、均衡生产,保证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公司、车间两级生产调度管理,由总调度室代表公司与各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组成生产调度系统。
第三条 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各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必须服从调度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调度指令。
第四条 调度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调度水平,主动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第五条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生产作业计划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