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级调度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施工现场,了解并掌握生产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井下主要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经常了解选矿生产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了解车辆调度使用情况,了解劳动纪律情况等。
第二条 调度员必须了解并掌握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随时提醒公司领导抓住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和主要矛盾,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主要材料供应情况;
2、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3、金属平衡情况;
4、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5、加强采矿、选矿生产的平衡工作;
1)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生产作业现场;
2)组织好采掘验收工作;
3)及时调整好入选矿石品位,保证均衡生产;
4)抓好残采工作。
6、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条 加强生产调度,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抓住重点技措工程、维简工程,确保按时完成。
第四条 按时下达每月生产作业计划,一般每月26日前将下月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到各单位。
第五条 负责召集并主持每月两次的调度例会。
第六条 调度人员在接到人身或其它灾害事故报告时,应迅速查明情况,立即报公司领导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第七条 关键设备发生事故,调查人员在查明情况后,应立即报公司领导并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物资突击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第八条 调度员要做到信息灵、传递快,对于生产活动中的问题、基层汇报的工作、调度指令、领导指示、上通下达的事情,都要认真填入调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