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
Reversible impact hammer crusher
ICS 73.120 D 94
备案号:24473-2008
JB/T 10876-2008
2008-06-04发布 200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 型式
3.2 型号
3.3 基本参数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 外观质量要求
4.3 结构要求
4.4 性能要求
4.5 装配要求
4.6 安全环保要求
4.7 空负荷试验要求
4.8 电控箱技术要求
4.9 破碎机成套供货范围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2 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山矿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萍、于春成、王桂珍、陈锦月、孔德常、张德岭、倪淑文、于明乔、魏敏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破碎抗压强度不大于12MPa的中等硬度脆性物料,如电站用煤、炼焦用煤、石膏、明矾等的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以下简称破碎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ISO 630:1995,NEQ)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eqv ISO 2768.1:1989)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 3768-1996,eqv ISO 3746:1995)
GB/T 5226.1 机械安全 机械电器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5226.1-2002,IEC 60204-1:2000,IDT)
GB/T 5680 高锰钢铸件
GB/T 9239.1-2006 机械振动 恒态(钢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 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ISO 1940-1:2003,IDT)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1989,neq ISO 3755:1975)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8452 破碎设备 安全要求
JB/T 1604 矿山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 50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JB/T 5000.15-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JB/T 6396 大型合金结构钢锻件 技术条件
JB/T 6397 大型碳素结构钢锻件 技术条件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 型式
破碎机型式如图1所示。该图不确定破碎机具体结构。
l-调节装置;2-反击板;3-转子部;
4-锤头;5-机体;6-手动盘车装置;7-液压开启机构
图1
3.2 型号
破碎机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JB/T 1604的规定。
标记示例:
转子直径为1600mm,转子长度为1800mm的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标记为:
PCFK-1618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
3.3 基本参数
破碎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破碎机基本参数
型号 | 转子直径 mm | 转子长度 mm | 进料粒度 mm | 出料粒度 mm | 生产能力 t/h | 转子转速 r/min | 电动机功率 kW |
PCFK-1212 | 1200 | 1200 | ≤80 | ≤3 | ≥120 | 980 | 220~280 |
≤8 | ≥100 | ||||||
PCFK-1216 | 1200 | 1600 | ≤80 | ≤3 | ≥150 | 980 | 315~355 |
≤8 | ≥120 | ||||||
PCFK-1413 | 1400 | 1300 | ≤80 | ≤3 | ≥200 | 743 | 355~450 |
≤8 | ≥180 | ||||||
PCFK-1416 | 1400 | 1600 | ≤80 | ≤3 | ≥220 | 743 | 355~560 |
≤8 | ≥180 | ||||||
PCFK-1608 | 1600 | 800 | ≤80 | ≤3 | 80~120 | 743 | 210~280 |
≤8 | ≥100 | ||||||
PCFK-1612 | 1600 | 1200 | ≤80 | ≤3 | 130~180 | 743 | 355~400 |
≤8 | ≥150 | ||||||
PCFK-1616 | 1600 | 1600 | ≤80 | ≤3 | ≥250 | 743 | 450~560 |
≤8 | ≥220 | ||||||
PCFK-1618 | 1600 | 1800 | ≤80 | ≤3 | ≥350 | 743 | 560~710 |
≤8 | ≥330 | ||||||
PCFK-1818 | 1800 | 1800 | ≤80 | ≤3 | ≥400 | 740 | 710~800 |
≤8 | ≥380 | ||||||
PCFK-1820 | 1800 | 2000 | ≤80 | ≤3 | ≥450 | 740 | 800~900 |
≤8 | ≥425 | ||||||
PCFK-1825 | 1800 | 2500 | ≤80 | ≤3 | ≥550 | 740 | 900~1000 |
≤8 | ≥530 | ||||||
注1:转子直径指转子在工作状态时锤头顶端的最大运动轨迹,转子长度是指转子工作段长度,进料粒度是指物体最大边长。 注2:生产能力的测定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a.煤含水量≤14%; b.破碎炼焦用煤时,出料粒度≤3mm,合格粒度≥85%; c.破碎电站用煤时,出料粒度≤8mm,合格粒度≥85%。 注3:电动机功率的确定取决于被破碎物料的自然特性和需要的产量,其实际功率在订货时由制造厂根据被破碎物料的特性、使用工况及需要的产量确定。 |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破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2000中m级的规定。
4.1.3 优质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 699的规定。
4.1.4 普通碳素结构钢件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
4.1.5 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 5680的规定。
4.1.6 灰铸铁件应符合GB/T 9439的规定。
4.1.7 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 11352的规定。
4.1.8 合金结构钢锻件应符合JB/T 6396的规定。
4.1.9 碳素结构钢锻件应符合JB/T 6397的规定。
4.1.10 焊接件应符合JB/T 5000.3的规定。
4.1.11 外购件、外协件均应有合格证,并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4.2 外观质量要求
4.2.1 所有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和夹渣。
4.2.2 破碎机机架表面应平整。目测时不应有明显的凹凸不平现象。
4.2.3 破碎机的涂装质量应符合JB/T 5000.12的规定。
4.3 结构要求
4.3.1 同一企业生产的同型号破碎机的锤头、反击板等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且容易更换。
4.3.2 破碎机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可靠。
4.3.3 破碎机的各结合面、检视门和孔应严实密封,不应漏粉尘。
4.3.4 轴承应有良好的密封防尘装置,不应有漏油现象,需润滑的摩擦面应有防尘措施。
4.3.5 破碎机转子轴应配备人工盘车装置。
4.3.6 PCFK-1413及其以上大规格破碎机机壳的开启应配备液压开启机构。
4.4 性能要求
4.4.1 主轴承的工作湿度不应超过80℃,温升不应超过35℃。
4.4.2 破碎电站用煤时,锤头、反击板的使用寿命不应少于3000h;破碎炼焦用煤时.锤头、反击板的使用寿命分别不应少于5000h和10000h;破碎其他物料时,锤头、反击板的使用寿命应在合同中注明。
4.4.3 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破碎机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大修时间(指更换主轴)不少于10000h。
4.5 装配要求
4.5.1 破碎机上、下架体的结合面在任何方向的平面度误差不大于0.2mm/1000mm.结合面与轴承座平面的距离极限偏差为±0.10ram。
4.5.2 转子体应做静平衡试验,其平衡等级应符合GB/T 9239.1-2006中G6.3的规定。
4.5.3 转子轴应做超声波检测,缺陷质量等级应符合JB/T 5000.15-2007中Ⅱ级的规定。
4.5.4 锤头装配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a)同一圆周上两个相对锤头的重量差不大于0.25kg,
b)相互对称的两排锤头的重量差不大于0.17kg。
4.6 安全环保要求
4.6.1 破碎机的传动装置应有安全防护装置。由用户自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合同中予以说明。
4.6.2 破碎机的空载噪声值不应大于90dB(A)。
4.6.3 破碎机在服役期内,其安装、使用及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452的规定。
4.7 空负荷试验要求
4.7.1 在额定转速下进行空负荷试车,时间不少于2h,待轴承温度稳定lh后方能结束试运转。
4.7.2 破碎机空负荷试车时,各运动部位运转良好,不应有卡阻现象。
4.7.3 破碎机空负荷运转时。转子轴承座上测量的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双振幅不应大于0.2mm。
4.7.4 破碎机空负荷运转时,主轴承温度不应大于75℃,且温升不应大于30℃。
4.8 电控箱技术要求
4.8.1 电控箱操作面板应有操作指示牌。
4.8.2 电控箱应有效接地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4.8.3 电控箱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4.8.4 电控箱应进行1s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一般具有两倍的电气设备额定电源电压值或1000V,试验1s无闪烁现象。不适宜经受该试验的元器件应在试验期间断开。
4.9 破碎杌成套供货范围
破碎机成套供货范围包括:
a)破碎机本体;
b)联轴器;
c)地脚螺栓;
d)根据合同要求可提供电控箱及电动机。
5 试验方法
5.1 外形几何尺寸用一般通用量具进行测量。
5.2 主要零件的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以相应的检验报告为准。
5.3 用测振仪测量轴承座垂直和水平方向的振幅值。
5.4 轴承温度通过轴承座加油孔用温度计进行测量,每隔0.5h测量一次的,直到温度稳定为止。
5.5 用人工盘车的方法检查转子部件的灵活性。
5.6 噪声值在距破碎机1m远、1.5m高处,用声级计按GB/T 3768的规定进行测量。
5.7 转子部静平衡试验采用水平平行轴座的平衡方法进行。
5.8 电控箱绝缘电阻及1s耐压试验方法按GB/T 5226.1的规定进行。
5.9 生产能力可用连续作业折算法测定,即将一段时间内(累计时间不小于0.5h)的全部破碎物料进行计算,折算成小时产量。
5.10 用功率表测试功率。
5.11 负荷试车在用户现场进行时,应按4.7验收后,再进行负荷试车。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破碎机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6.2.2 破碎机出厂检验项目如下:4.1、4.2、4.3.1~4.3.4、4.5、4.6.1、4.6.2、4.7。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破碎机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定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后的定期检验;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检验中若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如仍有一台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 破碎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d)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7.2 破碎机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3 破碎机的零件及备件装箱发运时,应在箱上标明以下内容:
a)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b)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c)产品名称与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等。
7.4 破碎机的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 9969.1的规定。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破碎机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零件及部件虚在箱内固定牢靠。
8.2 破碎机应随机附带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装图;
e)易损件目录。
8.3 包装前应清除机件上的油污、水痕,凡外露加工表面均需涂防锈油脂。出口产品应满足外贸订货要求。
8.4 破碎机的包装应符合水、陆交通运输的要求。
8.5 破碎机宜存放在通风、防雨的遮棚里。电气设备应有必要的防潮措施。
8.6 破碎机在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防止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