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轴链锤式破碎机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转载   2019-10-14 阅读:255

双轴链锤式破碎机

Double-axes link hammer crusher

 JB/T 10877-2008

2008-06-04发布       2008.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 外观质量

4.3 主要零件质量

4.4 装配要求

4.5 安全要求

4.6 空负荷试验要求

4.7 成套要求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2 出厂检验

6.3 型式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表1 基本参数

表2 材料力学性能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昆明力神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爱京、王晋昆、袁开屏、邹声勇、郭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轴链锤式破碎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破碎化肥工业中高温、高湿度、高粘结性物料的双轴链锤式破碎机(以下简称破碎机)。

2 规范性引用檔

下列檔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檔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标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C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eqv ISO 2768-1:1989)

C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CB/T 3768-1996,eqv ISO 3746:1995)

CB/T 9239.1-2006 机械振动 恒态(钢性)转子平衡质量要求 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ISO 1940-1:2003,IDT)

C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CB/T 13306 标牌

C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0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JB/T5000.15-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 破碎机型式如图1和图2所示,该图不确定其具体结构。

图1

图2

3.2 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

单位

规格

φ900×850

φ900×1300

φ1100×1100

φ1100×1600

转子直径

mm

900

900

1100

1100

转子长度

mm

850

1300

1100

1600

链锤总数

2×60

2×90

2×60

2×84

给料粒度

mm

≤150

≤150

≤200

≤200

出料粒度

mm

≤3.4

≤3.4

≤3.4

≤3.4

处理能力

(出料粒度小于等于3.4mm的占80%以上)

t/h

30

45

40

60

电动机功率

kW

2×55

2×75

2×75

2×90

  注1:转子工作直径是指转子在工作状态时锤头顶端回转的运动轨迹,转子长度是指转子工作段长度。

  注2:处理能力的测定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a.破碎物料松散密度为1.0t/m3~l.2t/m3,含湿量20%~30%,温度105℃~110℃;

  b.工作情况为连续、均匀地让原料在重力作用下进入机器。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破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2000中m级的规定。

4.1.3 同一企业同型号破碎机的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

4 1.4 锤头、锤轴、链条、衬板等易损件应容易更换。

4.1.5 轴承应有良好的密封装置,需润滑的摩擦面应有防尘措施。

4.2 外观质量

4.2.1 主要机加工表面不应有拉毛、划伤和锈蚀现象。

4.2.2 破碎机机架表面应平整,目测时不应有可见的凹凸不平现象。

4.2.3 破碎机的涂装质量应符合JB/T 5000.12的规定。

4.3 主要零件质量

4.3.1 制造破碎机主要零件的材料,其力学性能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材料力学性能

零件名称

力学性能

σb

σB

δ5

ψ

АΚ

MPa

%

J

主轴

600

355

16

40

39

链条

785

590

10

40

55

锤头

637

20

147

锤轴

1080

930

12

45

63

4.3.2 锤头作水韧处理,硬度不大于229HBS。

4.3.3 链条热处理硬度为45HRC~50HRC。

4.3.4 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检测,检测按JB/T 5000.15-2007的规定,验收标准不低于Ⅳ级。

4.3.5 焊接结构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5000.3的规定。

4.4 装配要求

4.4.1 破碎机机体各结合面用0.30mm塞尺检查,塞尺塞入深度不应超过30mm。

4.4.2 转子体应经静平衡试验,其平衡质量等级应符合GB/T 9239.1-2006中G16的规定。

4.5 安全要求

4.5.1 破碎机外露切削加工面的锐边应倒钝。

4.5.2 破碎机的外露旋转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4.6 空负荷试验要求

4.6.1 破碎机的各运动部件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运转时应无异常的响声。

4.6.2 破碎机连续空负荷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直至轴承温度稳定为止。

4.6.3 破碎机空负荷运转时,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密封处无渗漏油现象。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5℃,且温升不应超过45℃。

4.6.4 破碎机空负荷运转时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90dB(A)。

4.7 成套要求

成套破碎机应包括:

a)破碎机本体;

b)传动带装置;

c)地脚螺栓;

d)专用工具;

e)根据订货单位合同规定可提供电控箱、电动机、电动机导轨及备件;

f)每套破碎机应附有合格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基础图、电控图和装箱单等。

5 试验方法

5.1 破碎机尺寸、精度检验均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通用量具进行。

5.2 检查转动部件、人工盘车时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5.3 在制造厂对破碎机进行外观质量和主要相关尺寸及精度检验,结果应符合图样和本标准的规定。

5.4 在额定转速下进行空负荷试车应符合4.6的规定。

5.5 破碎机空负荷试车不应少于2h,在试车中检查:

a)按GB/T 3768的规定检测噪声值;

b)用温度计检测轴承工作温度,每隔30min测量一次,直至温度稳定为止。

5.6 破碎机应在用户处进行负荷试车,检验内容包括:

a)处理能力测试,可用连续作业折算法测定,即将某段时间内的全部破碎物料进行计量,折算成小时产量,累计时间不少于0.5h;

b)出料粒度测试,用国家标准网孔的筛网进行筛分并作出筛下物料的百分比曲线;

c)功率测试,用功率表测试。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破碎机需经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6.2.2 下列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4.1、4.2、4.3、4.4、4.5、4.6。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后的定期检验;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检验中若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如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如仍有一台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破碎机应在明显部位上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上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d)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7.2 破碎机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

a)产品合格证明书;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目录或装箱单:

d)基础安装图;

e)易损件(附件)目录。

7.3 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 9969 I的规定。

7.4 破碎机在包装前应清除油污、水痕,凡外露加工面均应涂防锈油脂,油封的有效期不应少于六个月。

7.5 破碎机包装要求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包装箱应有下列标记:

a)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b)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c)产品名称与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等。

7.6 包装应牢固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7.7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8 破碎机的运输应符合公路、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规定。

7.9 破碎机在存放期间,应定期检查防止锈蚀。电气设备应有必要的防潮措施。

标签: 破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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