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职安全员岗位。
2 上级主管岗位
选矿厂安环科科长
3 岗位职责
3.1 在安环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 协助领导做好选矿厂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3 参与制定、修改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参与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工业卫生工作计划,对其实施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
3.4 参与和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有权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发现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有权先停止其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5 及时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各种安全生产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及时纠正。
3.6 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意见和建议。
3.7 经常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奖罚条例,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工作。
3.8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3.9 参与重伤以下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10 安排好本厂安全日活动,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
4 工作要求
4.1 负责编制和整改本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4.2 负责本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3 负责选矿厂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