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电气仪表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电气仪表工岗位。
2 内容
2.1 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应遵守配电工通用安全规程,值班人员应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性能,一、二次接线图,并能熟练地掌握运行操作与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人员着装要三紧,佩戴上岗证,女工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内。不得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
2.2 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二人,特殊情况下仅留一人时,此人必须具有独立工作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但只能监护设备运行,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2.3 修理人员要熟悉掌握所管辖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构造性能安全操作规定等知识。
2.4 现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进入要害区、危险区、重点防火部位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有关制度。
2.5 配管时,弯管口需根据管径选择,使用时不要用力过猛,穿线时头部要离开管口,以免铁丝刺伤;
2.6 在建筑物上开凿沟孔时,应戴好手套及防护镜,同时应注意防止工具碎块掉下伤人;
2.7 在敷设电缆时,应戴好手套及其必要的劳动保护,以免皮肤中毒;
2.8 安装,组对及搬运仪表盘时,应有专人指挥配合协调,以免发生事故;
2.9 在盘上安装仪表时,盘前盘后人员要密切配合,防止仪表凋落,打坏设备及人员;
2.10装有液体标准电池的仪表不准倒放;
2.11不准在仪表室周围安放对仪表灵敏度有干扰的设备,线路等,;
2.12不准在带压的工艺设备或管道上紧固和拆卸仪表配件,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2.13 拆装自动控制回路电器设备前,必须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2.1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的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所有的电动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检修时不得随意拆除,破坏。电器线路及各种元件要定期检修、检验。
2.15 电器设备检修必须严格的执行检修挂牌制度,修前挂牌,修后撤牌,任何人在没征得挂牌人同意不得擅自合闸。
2.16 现场校验用的砝码在搬运、储存、使用时必须小心,避免碰撞。
2.17 在控制盘内作业,严禁带入杂物,禁止动用其它设备,禁止触及其它运行的电器元件,并保持盘内清洁。
2.18 在盘内及其它场合使用电烙铁时,需将烙铁放在支架上,禁止靠近仪表和地板上,用完及时拔掉电源。
2.19 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使用高登和梯子时必须放稳支牢,限跨拉杆必须安全有效,并设有监护人,禁止上、下同时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工具和零件放在工具袋内。
2.20 进入检修场地作业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跨越设备和进入危险区域。
2.21 各种场地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也不准堆放散发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各处存放的消防器材没有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试放和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