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硝酸贮罐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硝酸贮罐操作工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
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贮罐及管道是否完好,贮罐周围上是否有人及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3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禁止在储罐附近接打移动电话。
2.4 硝酸管道严禁站人,严禁重压敲击。
2.5 严禁在硝酸罐及周围摆放易燃物、可燃物、助燃物和其它危险化学品。
2.6 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
2.7 处理故障时,必须先关闭管道阀门,挂好安全警示牌,排空管道内余酸,并用水冲洗,确认无余酸后才能进行。
2.8 班中必须检查罐体阀门、泵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9 浓硝酸贮量不允许超过贮罐容积的80% 。
2.10 操作硝酸阀门时,必须缓慢开启,谨慎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阀门。
2.11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
2.12工作场所及时通风换气,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
2.13认真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本岗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设备清洁。
2.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