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鼓风机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鼓风机工岗位。
2 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员工卡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 开车前需全面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完好齐全。
2.3 应正确开启风机的进出口阀门。
2.4 当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避免木屑、铁屑、拭布等掉入蜗壳内,以免损坏设备。
2.5 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开机后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2.6 机器在运行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2.7 经常注意润滑油压力表指示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压力运行。
2.8 经常观察电流表指数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处理。
2.9 经常检查风机的冷却水是否正常。
2.10 经常与浮选岗位联系用风的情况,防止浮选岗位风阀开启过小引起风机振动过大。
2.11 经常检查各部连接螺栓是否牢固,管路密封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2 经常检查风机振动是否正常,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2.13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14 主机停止后,5分钟后再停润滑油站。
2.15 长时间停机时,应将风机进出风管关闭。
2.16 负责本岗位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设备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2.17 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字迹清楚完好无损。
2.18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 鼓风机在运转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立即停车:
3.1鼓风机或电动机有强烈振动或机壳内部有碰撞和研磨声时;
3.2轴承时油管道中的油压降低到0.3kg/cm2;
3.3鼓风机的支撑轴承或止推轴承的油温超过65℃时,采用各种措施后,仍然超过65℃时;
3.4油箱中,油位下降至最低油位,但仍能制止时;
3.5轴承或密封处出现烟状时;
3.6机组中某个零件出现危险情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