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碎矿流程
一、确定碎矿流程的基本原则
碎矿的基本目的是使矿石、原料或燃料达到一定粒度的要求。在选矿中,碎矿的目的是:(1)供给棒磨、球磨、自磨等最合理的给矿粒度,或为自磨、砾磨提供合格的磨碎介质;(2)使粗粒嵌布矿物初步单体解离,以便用粗粒级的选别方法进行选矿,如重介质选、跳汰选、干式磁选和洗选等;(3)使高品位铁矿达到一定要求的粒度,以便直接进行冶炼等等。
不同的目的要求不同的粒度,因而碎矿流程有多种类型。
(一)破碎段
破碎段是碎矿流程的最基本单元。破碎段数不同以及破碎机和筛子的组合不同,便有不同的碎矿流程。
破碎段是由筛分作业及筛上产物所进入的破碎作业所组成。个别的破碎段可以不包括筛分作业或同时包括两种筛分作业。
破碎段的基本形式有:如图3-1 所示,( a)型为单一破碎作业的破碎段;( b)为带有预先筛分作业的破碎段;( c)为带有检查筛分作业的破碎段;(d)和( e)均为带有预先筛分和检查筛分作业的破碎段,其区别仅在于前者是预先筛分和检查筛分在不同的筛子上进行,后者是在同一筛子上进行,所以(e)型可看成是 (d)型的改变。因此,破碎段实际上只有四种形式。
二段以上的破碎流程是不同破碎段的形式的各种组合,故有许多可能的
方案。但是,合理的破碎流程,可以根据需要的破碎段数,以及应用预先筛分
和检查筛分的必要性等加以确定。
(二)破碎段数的确定
需要的破碎段数取决于原矿的最大粒度,要求的最终破碎产物粒度,以及各破碎段所能达到的破碎比,即取决于要求的总破碎比及各段破碎比。原矿中的最大粒度与矿石的赋存条件、矿山规模、采矿方法、原矿的运输装卸方式等有关。露天开采时,主要取决于矿山规模和装矿电铲的容积,一般500~1300 毫米。井下开采时,主要取决于矿山规模和采矿方法,一般为300~600 毫米。
破碎的最终产物粒度视破碎的目的而不同。如自磨机的给矿要求!%%& $%% 毫米,进行高炉冶炼的富铁矿的粒度分为500~1300 毫米的两级,棒磨机的合理给矿粒度为300~600 毫米,球磨机合理给矿粒度为300~500毫米。合理的最终破碎产物粒度,主要取决于工艺的要求和技术经济比较的结果。
确定球磨机的最适宜给矿粒度(即最终破碎产物粒度)时,需考虑破碎和磨矿总的技术经济效果。破碎的产物粒度愈大,破碎机的生产能力会愈高,破碎费用也愈低;但磨矿机的生产能力将降低,磨矿费用增高。反之,碎矿的产物粒度愈小,破碎机的生产能力减小,碎矿费用高;但磨矿机的生产能力将提高,磨矿费用可减少。因此,应综合考虑碎矿和磨矿,选取使总费用最少的粒度,作为适宜的破碎最终产物粒度。实践证明,磨矿机的最适宜给矿粒度为10~25 毫米。随着选矿厂的生产规模愈大,缩小磨矿机的给矿粒度,产生的经济效果愈大。
另一方面,确定最终破碎产物粒度时,必须考虑拟选用的破碎机所能达到的实际破碎产物粒度即不得超过允许的排矿口调节范围,以便在设备许可的情况下,获得较小的破碎产物粒度。
每一破碎段的破碎比取决于破碎机的型式,破碎段的类型,所处理旷石的硬度等。常用破碎机所能达到的破碎,处理硬矿石时,破碎比取小值;处理软矿石时、破碎比取大值。
(三)应用预先筛分和检查筛分的确定
预先筛分是在矿石进入该破碎段之前预先筛出合格的粒级,可以减少进入破碎机的矿量,提高破碎机的生产能力;同时可以防止富矿石产生过粉碎。在处理含水分较高和粉矿较多的矿石时,潮湿的矿粉会堵塞破碎机的破碎腔,并显著降低破碎机的生产能力。利用预先筛分除掉湿而细的矿粉,可为破碎机造成较正常的工作条件。因此,预先筛分的应用主要根据矿石中细粒级(小于该段破碎机排矿口宽度的粒级)的含量来决定。细粒级含量愈高,采用预先筛分愈有利。研究证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用预先筛分有利的矿石,其中细粒级的极限含量与破碎机的破碎比有关。当原矿粒度特性为直线时,在各种破碎比的条件下,其中细粒级的含量均超过了上述极限值(即有利于采用预先筛分的极限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