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1条 尾矿输送管道架空高度4m以下可不设管桥。当设置管桥时,桥上应设人行道及保护栏杆。人行道宽度宜为0.5~0.7m,栏杆高度宜为0.9m。 第7.3.12条 敷设尾矿输送管槽的暗沟,应根据管槽设置深度与检修要求的不同,设计成可通行的或不可通行的。可通行的暗沟,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5m,净高不应小于1.8m。当与其它地下设施相交时,局部高度可以降低至1.2m。暗沟沟壁同管壁之间以及管壁与管壁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3m。对于较长的可通行暗沟,应采取通风措施。 第7.3.13条 尾矿自流槽的设计坡度,应等于或稍大于计算坡度。当地形坡度过大时,应采取陡坡人工加糙、单级或多级跌水及跌落井等消能措施。 第7.3.14条 尾矿压力管道在停泵时不需排空者,其敷设坡度不应大于尾矿颗粒在管内的下滑坡度;需排空者,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03。寒冷地区小于200mm的管道,其敷设坡度不宜小于0.03。 第7.3.15条 尾矿输送管道V形管段的管径,不得大于临界管径。最低处应设置排矿口。排矿口的操作根据需要可采用人工或自动控制。 第7.3.16条 对于线路较长、断面较大的尾矿输送管槽,应结合尾矿泵站和尾矿库(坝)的施工及检修,统一考虑修建简易车道。 第7.3.17条 坝顶放矿支管的间距宜采用8~15m。同时放矿的支管断面面积之和应为主管的1.5~2倍。较长的尾矿坝可用矿浆阀门将主管分成几段,以便分段放矿及检修。 第7.3.18条 为满足坝顶放矿管移管堆坝的需要,应设置向库内集中放矿的管道。寒冷地区还应采取冰下放矿的措施。 第四节 管槽材料及附属装置 第7.4.1条 尾矿管道工作压力1MPa以上的高压管道、V形管段及架空管宜采用钢管或球墨铸
铁管;需加内衬的管道宜采用钢管;坝上放矿管宜采用钢管或塑料管,自流槽可采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砖石结构。架空渡槽也可采用钢结构。 第7.4.2条 尾矿管槽应设计磨耗层或衬板。自流槽可用混凝土原槽壁预留磨耗层、
水泥砂浆磨耗层或铸石衬板等;压力管可预留磨耗壁厚或加衬橡胶、铸石及其它耐磨材料。 第7.4.3条 铸铁管宜采用承插连接,接口材料可采用膨胀水泥、
石棉水泥或橡胶圈(与橡胶圈接口铸铁管配套使用)。钢管可采用焊接、
法兰或拆装方便的快速
接头连接。 第7.4.4条 明设在路基和管桥上的尾矿管道应放置在枕垫上。枕垫可用混凝土预制,净高不应小于0.2m。间距视管材及管径大小而定:对于铸铁管宜为2~3m,但每节管不宜少于两个;钢管可取3~5m。 第7.4.5条 明设管道伸缩节的设置及设置的数量与地点,应视当地温差、管道布置情况、接口连接方式和强度等因素经计算确定。采用快速管接头或其它措施能补偿伸缩量时可不设伸缩节。两平行管道上相邻伸缩节的位置应错开布置。 第7.4.6条 尾矿管道上的截流阀门应选用耐磨性能好的矿浆专用阀门,不宜采用清水阀门。 第7.4.7条 尾矿管道明显隆起点应设置排气装置。 第7.4.8条 直径300mm以上明设管道的垂直或水平转角处和斜坡段,应根据气温、管材、矿浆特性、工作压力及管道敷设情况进行推力计算,并设置必要的固定支墩(架)。 第7.4.9条 钢管及钢制
管件的外表面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第7.4.10条 输送管槽起点附近或适当位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取样、计量装置和拦污格栅。栅条净距为15~25mm,栅条间隙的总面积不小于管槽过水断面的1.5~2倍。 第八章 尾 矿 泵 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矿浆泵应根据输送的矿浆流量、所需扬程、矿浆浓度、尾矿粒度及磨蚀性等因素进行选型。 第8.1.2条 泵站的数量应根据所需扬程和选用的泵型经计算确定。在设备允许的前提下,应减少泵站的数量。 第8.1.3条 泵站位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设计成地上式,并避免过大的挖方; 二、泵站的事故矿浆及外部管道放空的矿浆可自流排往附近的事故池; 三、设在稳定的地基上; 四、避免设在洼地或洪水淹没区,当不能避免时,泵站的地坪应高出洪水重现期为50年的洪水位0.5m以上,或考虑其它防洪措施; 五、有适当的交能条件。 第二节 矿浆池 第8.2.1条 每台(组)泵宜设单独的矿浆池。矿浆池的容积,对于离心式矿浆泵,可采用1~3min的扬送矿浆量;对于油隔离、水隔离泥浆泵,可采用10min的扬送矿浆量。兼起调节和事故池作用的矿浆池容积可适当加大。 第8.2.2条 矿浆池池底应有1﹕1~1﹕3的坡度坡向吸入管口,必要时可设置搅拌装置。 第8.2.3条 矿浆池可设于室外,并应设有上下用的斜梯、池内爬梯以及有栏杆围护的操作平台。 第8.2.4条 矿浆池应设溢流管,其泄流能力应按最大矿浆流量计算。溢流矿浆应引入事故池。 第8.2.5条 需加水冲洗、调节的尾矿输送系统,给水管应接至第一泵站各矿浆池,其控制阀门应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必要时应设计成自动、半自动控制的。在寒冷地区,室外给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8.2.6条 矿浆泵吸入管穿越矿浆池池壁处,应设置填料式穿墙套管。 第8.2.7条 油隔离、水隔离泥浆泵矿浆池前应设格网。 第三节设备选择与配置 第8.3.1条 矿浆泵的总扬程应大于输送矿浆所需的总扬程。 输送矿浆所需的总扬程按8.3.1-1式计算,离心式矿浆泵的总扬程按8.3.1-2式计算,油隔离、水隔离泥浆泵的总扬程按8.3.1-4式计算。 pk=9.8Hρk/ρs+Lik+pj+pn+pz (8.3.1-1) pb=∑psρk/ρs kp km (8.3.1-2) kp=1-0.25p (8.3.1-3) pb=∑pe·k (8.3.1-4) 式中:pk为输送矿浆所需的总扬程(kPa);H为提升矿浆的几何高度(m);ρk为矿浆的密度(kg /m3); ρs 为水的密度(kg/m3);L 为管道长度(m);ik 为管道沿程摩阻损失(kPa/m);pj 为管道局部摩阻损失(kPa),可按沿程摩阻损失的5%~10%计;pn 为泵站内管道零件的摩阻损失(kPa),可计算确定或每座泵站取20~30kPa;pz 为所需的剩余压力(kPa),每个排出口可取20~30kPa;pb 为矿浆泵输送矿浆时的总扬程(kPa);ps 为矿浆泵的清水扬程(kPa);kp 为矿浆泵输送矿浆时的扬程降低率,可根据8.3.1-3式确定;km 为矿浆泵磨蚀后的扬程折减率,在0.85~0.98间选取。对于磨蚀性较大,口径小于等于100mm的小型敞开式泵轮宜取小值;对于磨蚀性较小,口径200或200mm以上的大型、封闭式泵轮可取大值;p为矿浆的重量浓度; pe 为泵的额定压力(kPa); k 为泵的压力储备系数,油隔离泵取0.85~0.95,水隔离泵取0.95~1.0,对于停电时不需排空的尾矿管道宜其取小值。 第8.3.2条 离心式矿浆泵和油隔离泥浆泵配用的电动机,其功率分别按8.3.2-1和8.3.2-2式计算。 N=k1 qb ps ρk /(1000ηjηbρs) (8.3.2-1) N=k1 qb pk /(1000ηvηj) (8.3.2-2) 式中:N为泵所需的电机功率(kw); k1为电动机的功率储备系数,N≤kw,取1.2;N>40kw,取1.1;qb为泵输送矿浆的计算流量(L/s);ηj为机组的传动效率,联轴器传动取1.0,三角皮带传动取0.95~0.96,齿轮传动取0.97~0.98,液力偶合器取0.97;ηb为泵扬送清水时的效率;ηv为泵的容积效率,按制造厂提供的数值采用或取0.85~0.90;ηj为机械总效率,可取0.94。 第8.3.3条 矿浆泵的备用数量应根据尾矿的磨蚀性、选用矿浆泵的类型、材质、泵站的工作条 件以及检修水平等因素,按表8.3.3确定。 对磨损严重或其它条 件不利者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当用矿浆泵冲洗管道时,备用泵的台数应满足冲洗要求。 泵的备用数量 表8.3.3
泵型 | 规格 (mm) | 工作泵台 (组)数 | 备用泵台 (组)数 |
离心 式矿 浆泵 | 口径≤200 | 1 | 1 |
2 | 2 |
3~4 | 2~3 |
口径>200 | 1 | 1~2 |
2 | 2~3 |
3~4 | 3~4 |
油隔 离矿 浆泵 | | 1 | 1 |
2 | 1~2 |
3~4 | 2 |
水隔离 泥浆泵 | | 1~4 | 1 |
第8.3.4条 离心式矿浆泵需要水封用水时,其水量、水质与水压应按设备要求而定。当无具体要求时,水量可按矿浆流量的1%~2%计算,水中悬浮物会计师应小于或等于300mg/L,水封水在矿浆泵进口处的压力必须比矿浆泵工作压力大50~200kPa。 水封水泵应设有备用。 第8.3.5条 泵站内的排水应排往附近的事故池,不得任意排放。 第8.3.6条 采用离心式矿浆泵多段扬送矿浆时,泵与泵之间宜采用矿浆池衔接或在同一泵站内直接串联。当采用在同一泵站内直接串联时,其总扬程应在泵体强度允许范围之内。 第8.3.7条 离心式浆泵在生产中需要随时改变转数以改变泵的扬程、流量时,可采用调速电机、液力偶合器或可控硅调速装置。多级串联泵的调速装置应放在末级泵上。 第8.3.8条 当离心式矿泵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传动时,应设置安全罩。 第8.3.9条 油隔离泥浆泵空气室,宜采用高压充气方式。泵站内应设专用的空气压缩机,并有一台备用。充气压力应大于泵工作压力300~500kPa,容量可采用0.4~1.0m3/min。 第8.3.10条 泵站内应设有加油装置及调节油位的给水管道。给水水压不应小于100kPa。 第8.3.11条 尾矿泵站的起重设备按表8.3.11确定。 泵的重量对于
离心泵按整体计算,对于油隔离、水隔离泥浆泵按最大部件计算。 矿浆泵磨蚀较严重,检修较频繁,工作泵在三台(组)以上或为地下式泵站时,起重设备装备水平应取高者。 泵站起重设备 表8.3.11
泵或电机重量(t) | 起重设备名称 |
<0.5 | 手动或电动固定单轨吊车 |
0.5~1.5 | 电动固定单轨或手动桥式吊车 |
1.5~4.0 | 手动或电动桥式吊车 |
>4.0 | 电动桥式吊车 |
第8.3.12条 泵站内矿浆管上操作较频繁的阀门,直径小于300mm时,应采用手动或液压矿浆阀;直径等于或大于300mm的,宜采用电动或液压矿浆阀。 第8.3.13条 矿浆泵的配置应设计成压入式,水隔离泵给矿压力不宜小于100kPa。 第8.3.14条 泵站内的矿浆管道应采用钢管。在管道的适当位置上应设置便于拆装矿浆泵和管道的快速管接头或伸缩接头。 第8.3.15条 泵站内矿浆泵、管道及阀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设备、阀门、管件等发生故障时,对泵站的正常工作影响最小。 二、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布置成一台(组)泵配置一条 输送管道的独立系统。 三、阀门的设置地点应考虑操作及检修方便。当阀门的
手轮高出地面1.2m以上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四、 道布置应力求线路短,阀门少,转角小,转点少并避免直交和死角过长。 五、道应设置在地面或平台上,管壁与地面、墙壁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3m。管道有碍通行时,应设跨越管道的走台。 六、道的最低管段应设有放空管。 七、管道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方通过。 八、管道及阀门应设置必要的支撑。 第四节泵站配置 第8.4.1条 泵站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泵机组基础之间、机组伸出基础部分之间以及机组伸出基础部分与墙壁之间的通道宽度,应按表8.4.1确定。 二、配电盘前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m,在通道的个别地点如有建筑物凸出部分时,其宽度可减为1.5m;当为高压开关柜时,应设隔墙与机器间离开。 三、泥浆泵站内应设检修场地,其面积为30~50m2。 四、站平面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 泵站内通道宽度 表8.4.1
泵的类别及 工作条件 | 基础间的通道宽度(m) | 伸出基础部分的通道宽度(m) | 伸出基础部分与墙之间宽度(m) |
离心 式矿 浆泵 | 设集中检修场地,低压电机 | ≥1.2 | ≥1.2 | ≥1.0 |
设集中检修场地,高压电机 | ≥1.5 |
不设集中检修场地 | 比机组宽度大1.2 |
油隔离泥浆泵 | 2.5 |
水隔离泥浆泵 | 2.0 |
第8.4.2条 泵站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上式泵站机器间的有效高度,应根据吊起物的底部与跨越物顶部之间的距离大于0.5m的条 件确定,但不得小于3.2m; 二、地下式泵站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应根据设备装卸的要求而定,但不得小于3m。 第8.4.3条 水隔离泥浆泵站的给料泵和高压水泵部分宜设隔墙与主机隔开或设在单独的偏跨内,偏跨房高可降至4.5m。 第8.4.4条 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机器间0.15~0.3m。 第8.4.5条 泵组基础的顶面应高于室内地面0.1~0.3m,地下式泵站宜取大值。 第8.4.6条 泵站大门的宽度应大于最大设备(部件)的宽度,大门的尺寸宜考虑
汽车直接进入的需要。矿浆池设于室外的泵站,尚应设置便门。 第8.4.7条 泵站内应设有地沟,其宽度不得小于0.2m,坡度视尾矿性质而定,但不应小于0.01。室内地面坡向地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01。 第8.4.8条 尾矿泵站应设有下列辅助设施: 一、泵站内应有存放备品、备件、材料、检修工具和必要的检修设备的场地,泵站外应有堆积废品的场所; 二、泵站距厂区及工人居住区较远时,应有适当的生活设施; 三、泵站范围内宜设有围护设施; 四、泵站内宜设隔音电话间。 第五节 第五节 供电、通讯及其它 第8.5.1条 泵站内应设有检修
电源和联系电话。 第8.5.2条 矿浆池应设液面批示器,其指标部分应设于室内便于观察的位置。并应有最高、最低液面的警报信号(音响及批示灯)。 第8.5.3条 泵站内、外及矿浆池上应设照明,必要时尚应设检修照明。 第8.5.4条 泵站内可根据需要,设置流量、压力及浓度等
检测仪表。 第8.5.5条 泵站内应设有冲洗地坪的水管。 第8.5.6条 泵站内应根据需要考虑采暖与通风。 第九章 尾矿设施的环保措施 第9.0.1条 尾矿库储存含有害成份浓度较高的尾矿,宜选择渗透性较小的库址,采用不透水坝型,必要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第9.0.2条 尾矿坝渗出水中有害成份超标时,应在坝下游设截渗坝和渗水回收泵站,将渗漏水扬回尾矿库内。 第9.0.3条 向下游排放的尾矿水,其水质如达不到国家工业“三废”排放标准时,应设计尾矿水处理系统。 第9.0.4条 尾矿堆积坝外坡面应随着尾矿堆积坝的加高,用碎石土复面或种植草皮、灌木。 第9.0.5条 为防止尾矿库使用期间沉积滩面尾矿飞扬对附近环境产生污染,可采取洒水喷淋或喷洒化学固结剂等措施,保持滩面湿润固结。 第9.0.6条 尾矿泵站和尾矿输送管“V”形管段最低点的附近应设事故池,当地形条 件有利时也可设事故池库。 事故池可采用人工清理、装运设备清理或水力机械清理。应优先采用水力机械清理的事故池。 第9.0.7条 事故池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尾矿泵站事故池的容积按10~20min正常矿浆量、倒空管段的矿浆量及矿浆池一次事故放空量之和确定。 二、尾矿输送管“V”形段事故池的容积按向池内倒空管段容积的2~3倍计算确定。 三、人工清理和装运设备清理的事故池,其容积应适当增大,池子至少分成两格,并根据清理工作量的大小,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还应确定清出尾矿的堆积地点和修建必要的运输道路。 四、水力机械清理的事故池,池底应有不小于3%的底坡。其设备和输送管道不设备用。清理出的尾矿浆应送回尾矿输送系统内,但输送系统的能力应按此进行校核。 事故池冲砂装置的水量和水压必须在给水系统中给予保证。 五、事故池尾矿清除设备能力的选择,可按每次事故尾矿清除时间不超过3天计算。 六、严寒地区的事故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附录一 原尾矿定名表 附表1.1
原尾矿 | 判别标准 | 备注 |
类别 | 名称 |
砂 性 尾 矿 | 尾砾砂 尾粗砂 尾中砂 尾细砂 尾粉砂 尾粉土 |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占全重的25%~50% 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 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 粒径大于0.074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85% 粒径大于0.074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 粒径大于0.074mm的颗粒不超过全重的 50%,塑性指数小于等于10 | 定名时应根据 粒组含量由大 到小,以最先 符合者确定 |
粘性 尾矿 | 尾粉质粘土 尾粘土 | 塑性指数为10~17 塑性指数大于17 | |
附录二 尾矿沉积滩的平均坡度确定方法 任意滩长的平均坡度可按附2.1计算:i1=i100(100/L)0.3 (附2.1) 式中 :i1为计算滩长的平均坡度; L为计算滩长(m); i100为百米滩长的平均坡度,可由附表2.1查得。 百米滩长的平均坡度i100 附表2.1
尾矿平均 粒径(mm) | 放矿流量(L/s) | i100 (%) |
当放矿浓度为p (%) |
10 | 15 | 20 | 25 | 30 |
0.03 | 3 | 0.64 | 0.74 | 0.82 | 0.94 | 1.04 |
10 | 0.47 | 0.54 | 0.60 | 0.69 | 0.77 |
30 | 0.35 | 0.41 | 0.45 | 0.51 | 0.58 |
100 | 0.26 | 0.30 | 0.33 | 0.38 | 0.42 |
0.05 | 3 | 1.24 | 1.44 | 10.60 | 1.83 | 2.04 |
10 | 0.91 | 1.09 | 1.17 | 1.34 | 1.49 |
30 | 0.68 | 0.79 | .088 | 1.00 | 1.12 |
100 | 0.50 | 0.58 | 0.64 | 0.73 | 0.82 |
0.075 | 3 | 2.10 | 2.44 | 2.70 | 3.09 | 3.43 |
10 | 1.54 | 1.78 | 1.98 | 2.26 | 2.52 |
30 | 1.16 | 1.34 | 1.49 | 1.70 | 1.90 |
100 | 0.85 | 0.98 | 1.09 | 1.24 | 1.39 |
0.10 | 3 | 2.59 | 3.00 | 3.33 | 3.80 | 4.24 |
10 | 1.89 | 2.19 | 2.43 | 2.78 | 3.10 |
30 | 1.42 | 1.65 | 1.83 | 2.09 | 2.33 |
100 | 1.04 | 1.20 | 1.34 | 1.53 | 1.71 |
0.15 | 3 | 3.47 | 4.01 | 4.46 | 5.09 | 5.68 |
10 | 2.54 | 2.94 | 3.26 | 3.73 | 4.15 |
30 | 1.91 | 2.21 | 2.45 | 2.80 | 3.12 |
100 | 1.39 | 1.61 | 1.79 | 2.05 | 2.28 |
0.20 | 3 | 4.37 | 4.94 | 5.48 | 6.27 | 6.99 |
10 | 3.12 | 3.61 | 4.01 | 4.58 | 5.11 |
30 | 2.35 | 2.71 | 3.01 | 3.44 | 3.84 |
100 | 1.71 | 1.98 | 2.20 | 2.52 | 2.81 |
0.40 | 3 | 7.03 | 8.13 | 9.02 | 10.32 | 11.52 |
10 | 5.14 | 5.95 | 6.60 | 7.55 | 8.42 |
30 | 3.86 | 4.47 | 4.96 | 5.67 | 6.33 |
100 | 2.82 | 3.27 | 3.63 | 4.15 | 4.63 |
附录三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 将计算条件下的滩长换算为化引滩长,从而得到高于计算库水位的化引库水位。 化引滩长可按下式计算。 放矿水覆盖绝大部分滩面时: Lh=3.3L0.48 (附3.1) 放矿水覆盖部分滩面时: Lh=2.26L0.645 (附3.2) 式中 Lh为化引滩长(m);L为计算滩长(m)。 按化引库水位和化引滩长。用二向均质渗流计算方法确定浸润线。取其下游坝坡范围内的线段作为坝下游坡部分的浸润线。 从下游坡浸润线上端点至计算库水位水边线用对数曲线连接成光滑曲线,即为沉积滩部分的浸润线。 附录四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 附表4.1
项目 | 尾中砂 | 尾细砂 | 尾粉砂 | 尾粉土 | 尾粉质粘土 | 尾粘土 |
平均粒径dp(mm) | 0.35 | 0.2 | 0.075 | 0.05 | 0.035 | <0.02 |
有效粒径d10 (mm) | 0.10 | 0.07 | 0.02 | 0.01 | 0.003 | 0.002 |
不均匀系数d60/d10 | 3 | 3 | 4 | 6 | 10 | 5 |
天然容重γ (g/cm3) | 1.8 | 1.85 | 1.9 | 2.0 | 1.95 | 1.8 |
孔隙比e (%) | 0.8 | 0.9 | 0.9 | 0.95 | 1.0 | 1.4 |
内摩檫角φ (º) | 34 | 33 | 30 | 28 | 16 | 8 |
凝聚力C (kPa) | 7.84 | 7.84 | 9.8 | 9.8 | 10.78 | 13.72 |
压缩系数α1-2(1/kPa) | 1.7×10-4 | 1.7×10-4 | 1.6×10-4 | 2.1×10-4 | 4.1×10-4 | 9.2×10-4 |
渗透系数k (cm/s) | 1.5×10-3 | 1.3×10-3 | 3.75×10-4 | 1.25×10-4 | 3.0×10-6 | 2.0×10-7 |
注:①表中指标均系从坝体取样试验所得的平均值;②C、φ值为直剪(固结快剪)强度指标 附录五 名词解释 (略) 附录六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 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 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的写法为“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