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着火危险性的标志,对油品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意义重大。闪点越低,燃料越易燃烧,火灾危险性也越大。实际生产中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来划分的,闭口闪点< 28°C为一级可燃品,闭口闪点 28-60°C为二级可燃品,闭口闪点>60°C为三级可燃品。按闪点的高低可确定其运送、储存和使用的各种防火安全措施。
(2)从油品闪点可以判断其馏分组成的轻重。一般规律是:油料蒸气压越高,馏分组成越轻,则燃料的闪点越低。反之,馏分组成越重的油料有较高的闪点。
(3)对于某些润滑油来说,同时测定开、闭口闪点,其目的是以开、闭口闪点之差值,其检查润滑油馏分的宽窄程度和有无掺进轻质油料成分。通常开口闪点要比闭口闪点高10-30°C,油品越重,闪点越高,差别也越大。这是因为开口闪点在测定时,有一部分油蒸发挥发了。但如两者结果悬殊太大时,则说明该油油轻质馏分,或是蒸馏时有裂解现象,或是脱蜡过程中用溶剂精制时,溶剂分离不完全等。
(4)通过测定某些使用中的油品的闪点,可以判断油品变质的情况。如内燃机油均具有较高的闪点,使用时不宜着火燃烧,如果发现油品的闪点显著降低,则说明润滑油已受到燃料的稀释,应及时检修发动机或换油;汽轮机油和变压器油在使用中如发现闪点下降,表明油品已变质,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