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促消费20条 综合施策释放潜力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简称《意见》),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提出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意见》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表示,《意见》的制定,一方面着眼长远,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各环节,统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推动消费相关政策、制度、技术、业态、模式等创新,有序破除消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另一方面聚焦当前,积极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努力稳定当前消费,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意见》提出,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促进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
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意见》强调,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意见》提出,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规划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意见》提出,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健全消费标准体系。
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意见》强调,加强财税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研究进一步降低与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